02.03 @所有巢湖人: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医保办理服务

@所有巢湖人: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医保办理服务

疫情防控时期

这些医保办理事项请您注意

↓↓↓

@所有巢湖人: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医保办理服务

尊敬的各参保人员,各有关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安徽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场所作为人群接触较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因医保经办业务办理量大,经办窗口人流密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最大程度降低因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自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服务,在此期间将通过网上办理、延时办理、电话办理等方式,减少市民前往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次数,满足居民医保需求。

网上办理

参保人员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hf.ahzwfw.gov.cn/)或“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办理以下业务:

1.异地安置人员、异地暂住人员、在职驻外人员备案以及异地再次转诊备案(安徽政务服务网);

2.生育备案、生育备案定点医院变更(2 月 6 日开通“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受理);

3.春节返乡的居民缴纳 2020 年居民医保费(2 月 29 日截止);

4.特殊病鉴定申请(2 月 15 日开通“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受理)。

(附:“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可关注)

延长报销申请受理时限

凡2019年度住院、门诊就医费用可以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2020年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生育医疗费、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流产津贴等可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原规定的受理时限迟于此的按原规定执行。暂停居民医保退费业务,待疫情结束后恢复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符合政策的医保待遇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影响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予以办理报销手续。

特殊病业务

1.自2020年2月1日起,暂停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通过巢湖市医保中心/参保地乡镇(街道)医保办电话查询鉴定结果,然后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登记和取药。

2.增加慢性病门诊一次处方取药量。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且符合长期处方制度规定的,参保人员医保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建议参保人员视情况错时错峰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取药。

3.接受特殊病鉴定邮寄申请。在疫情解除之前,市医保中心接受职工医保邮寄申请。申请职工医保慢性病的可以从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hefei.gov.cn/bshd/xzzx/index.html)下载并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年审)表》,附相关病例材料原件,邮寄至:巢湖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咨询电话:0551-82319846。

电话办理

若您遇到任何医保问题,可先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办理:

异地就医:0551-82394254(职工)、82629791(居民);

本地就医:0551-82629792/82152792(职工)、

0551-82636060/85226679(居民);

特殊病业务:0551-82319846/82152160;

生育保险业务:0551-82317173/82319881;

协议医药机构申请:0551-82319516;

居民参保信息变更:0551-82629791/82152159。

各乡镇(街道)医保办联系电话

@所有巢湖人: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医保办理服务

市医疗保障局供稿

@所有巢湖人:2月3日起暂停实体大厅窗口医保办理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