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在一起發生在醫院的衝突中,湖南湘雅三醫院老年心內科醫生江鳳林遭病人家屬推搡拉扯,經鑑定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後病人家屬被警方處以200元罰款。在申請行政複議仍然不服後,江鳳林將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和長沙市政府起訴到法院,法院一審駁回江鳳林的訴求,江鳳林不服上訴。長沙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江鳳林向湖南高院申請再審。2019年4月,湖南高院認為江鳳林的再審申請理由部分成立,提審本案。2月25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當事人江鳳林和其代理律師周濤處獲悉,他們已經收到湖南高院的裁定書,湖南高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法院沒有通知湘雅三醫院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屬於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決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重審。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一審判決顯示,2017年4月23日上午8時許,劉先生與其父親陪同母親到江鳳林處就診,因劉先生母親病情比較嚴重,因此江鳳林建議其掛急診就診。劉先生及家屬接受了建議退號轉掛急診,約半小時後,劉先生和父親又來到江鳳林所在的診室,稱其母親病情嚴重需住院,急診科沒有權限辦理住院手續,要求江鳳林立即為其母親辦理住院手續。江鳳林告訴劉先生,醫院並無急診沒有權限辦理住院手續的規定,既然劉先生母親已經轉掛急診科就診,就只能由急診科負責辦理住院手續。

因要求沒有滿足心懷不滿,劉先生掀翻了江鳳林診室內的小方桌,並拉扯、推搡,導致江鳳林受傷。經法醫鑑定,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此外,劉先生的行為導致湘雅三醫院老年科診室當天被迫停診。事發後,湘雅三醫院報警。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下屬銀盆嶺派出所民警到場處警,對劉先生作出罰款五百元的治安行政處罰。江鳳林不能接受這個處罰結果。他向長沙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長沙政府經複議認為,嶽麓分局作出的處罰屬適用法律錯誤,責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嶽麓分局重新作出《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劉先生處以罰款200元。江鳳林不服,再次申請行政複議,長沙市政府決定維持處罰決定。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因為對行政複議不服,江鳳林於是起訴到長沙嶽麓區法院。法院認為,劉先生導致江鳳林受傷的行為,無論其性質是毆打抑或是推搡、拉扯,均屬於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應由公安機關在查處其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時一併予以評價和處理,江鳳林認為嶽麓分局應當對該行為另行作罰的意見,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納。法院一審駁回了江鳳林的訴求。江鳳林不服上訴到長沙中院。

江鳳林及其代理律師認為,劉先生的主觀動機和目的並不是要擾亂湘雅三醫院的醫療秩序,是對他沒有為其母親開住院證的行為不滿,為發洩其憤怒情緒而對他發起暴力攻擊,主觀目的就是故意傷害他。劉先生的行為已經造成他受傷的後果,嶽麓區公安分局對劉先生應該按照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進行處罰,且不具有減輕處罰的情形,故對劉先生的處罰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2019年2月18日,長沙中院對案件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二審宣判後,江鳳林仍舊不服,他向湖南高院申請再審。2019年4月29日,湖南高院作出裁定,湖南高院提審本案。2019年8月20日,該案在湖南高院開庭審理,由湖南高院副院長楊翔擔任該案的審判長。

被患方毆打的醫生,把執法機關告上法庭!高院:原審違法撤銷重審

2020年2月24日,北青報記者從江鳳林處獲悉,其已經收到湖南高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書。

湖南高院認為,本案中,嶽麓公安分局認為劉先生實施的行為擾亂了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的單位秩序,該醫院系該行政處罰的相對人。江鳳林作為本案的厲害關係人對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和長沙市政府的複議決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審應該通知該醫院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原審沒有通知屬於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應當予以糾正。

湖南高院最終裁定,撤銷長沙中院和嶽麓區法院的行政判決,將該案發回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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