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 疫情防控期間特殊稅收事項辦理的提醒

1、定期定額徵收(雙定)戶可辦理停復業登記

對根據各級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或受疫情影響未正常經營的雙定戶,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到辦稅服務廳提交停復業登記申請,以確保4月徵收期按實際經營情況扣稅。

2、不能按期申報的可辦理延期申報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在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到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准予延期申報。

3、有特殊困難的可延期繳納稅款

對受疫情影響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到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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