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银行黑名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一回事吗?

杨秋秋


银行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什么是“银行黑名单”

“银行黑名单”,一般也被称为“征信黑名单”,不过其实这两个“黑名单”都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看成是银行内部的一种“隐性风控”。

上这个“黑名单”的人,我们所熟知的,主要有那些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等信用污点而被银行“拉黑”的人,这些人不能再通过办理相关业务,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征信黑户”。

2、什么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司法解释的,是指那些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比如说有客户因信用卡长期恶意逾期不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在法院调解和判定后,即使有履约能力也恶意不还,那么这个时候他就会成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进入到这个名单的人,也就成了我们口中的“老赖”。而一旦成了老赖,不仅要进入“银行、征信黑名单”,还可能进入“高端消费场所黑名单“、“高铁飞机出行黑名单”等等,总之就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来源摄图网

3、两者之间的区别:

“银行黑名单”主要是由银行作为主导,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分为正常、次级、关注、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基本进入第三级,就差不多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了。

并且银行的“黑名单”,一般只供银行内部使用,其他机构要不要参考视情况而定。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是由明文规定的,具有强大的公信力。一旦上了这个黑名单,其结果就是上边我们说的“处处受限”。并且上这个名单的人还被允许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公布。

另外,其实银行的“黑名单”的范围要比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范围广。因为银行的“黑名单”不止包括法院的黑名单,还包括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名单、联合国制裁名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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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者不是一回事,银行黑名单的范围要比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范围广一些,一般如果一个人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话,也会被银行列为黑名单,但是银行黑名单的,就不一定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们先来了解下银行黑名单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区别。

先来看一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后被法院列入惩戒名单,俗称老赖。

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肯定会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并影响个人信用,这个信息会在个人征信报告的公共信息里面展示出来。

再来看一下银行黑名单。

说到银行黑名单,很多人都说是不是征信上会有一个专门的区域列出来了呢?实际上征信上没有黑名单这一种说法。

所谓的黑名单,只不过是银行的一种准入规则,也就是银行在审批贷款和信用卡的时候会做出一些条件限制,如果申请人符合这些条件,就会列入黑名单。

通常来说,银行的黑名单是有多种的。

第一种是征信逾期黑名单,如果征信报告上出现连三累六,也就是最近一年贷款或者信用卡有连续三个月不还或者累计六次逾期不还的情况,那就会被列入银行黑名单。

第二种就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一个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未解除的那银行也会列入黑名单。

第三种情况就是行业黑名单,目前银行对一些行业是有限制准入的,比如两高一剩行业,洗脚,按摩,KTV行业等等。

第四种情况就是行为黑名单,如果一个人有坐牢的历史,或者有吸毒,赌博的历史,那银行也会把这些人列入黑名单。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解除时间跟银行黑名单解除时间也不一样。

通常情况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有效期是两年,两年过后自动消除,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法院的文件之后,随时可以申请解除黑名单。只不过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延长3到5年。

而通常银行的黑名单要解除的时间就比较长一些,比如征信黑名单,就算你把所有欠款还清了,你的不良记录也会一直保存五年,如果没有还清,那你的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

其他黑名单类型则是不同银行的具体规定,类似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这种,就算法院解除了,那银行也会有一个两年的考察期,两年之内很多银行都不会给审核通过。

类似赌博、坐牢、吸毒这样的黑名单则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一般都很难通过银行贷款或信用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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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做了二十年的银行信贷员,比较了解这个问题。

银行黑名单和法院失信名单是两回事,但是都是在审核贷款过程中一票否决。

银行黑名单不公开,每家银行黑名单不共享。都是信审部门内部掌握。…具体哪些情况上黑名单呢?一般是与银行业务过程中发生纠纷,例如欠息不还,催收骂人等等。有的银行把贷款材料作假也登记进黑名单。……有的把地域也上黑名单,例如某个地区的人给上黑名单。………一般因为黑名单拒绝的贷款,银行都不会告诉你真实原因,都找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拒绝贷款。

飞刀前些时候做一个贷款,报上去了,发现在黑名单里面,具体是在2006年,因为按揭贷款问题上的黑名单,具体咋上的由于时间久远,无人知晓……当然是做不了了。

至于法院失信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就简单了,就是司法网查询下,有失信记录的直接拒绝。………现在失信人名单也有做成功贷款的……飞刀有个客户,上失信人名单是因为有“违建”……这个做了解释也通过贷款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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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47号


您好。

银行黑名单,和法院失信名单,是两个不同的名单。

他们的法律依据不同;

他们的事实基础不同;

他们的来源不同;

他们的后果也不同。

法院的失信名单,全称叫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不执行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情况下建立的名单。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这个名单是向全国公开。

也可以上人民法院的网站去查询。

很多地方,会主动公布。

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向48个协同签署惩戒协议的机关单位通报。

银行黑名单,是基于各个商业银行报送的银行客户的信用信息而建立的。

一般是在银行贷款,银行的信用卡,银行的借记卡,等等方面有违规行为、逾期行为,包括一些逾期还贷款、逾期还信用卡、逾期交各种费用等,就构成了,银行黑名单。

专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体现在信用报告中。

分为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

它只是影响有信用污点的企业或者个人的金融行为,比如说,贷不到款等等。

而不像,失信被执行人那样,坐不了高铁,坐不了飞机,住不了酒店,当不了法定代表人,孩子读不了书,影响十分广泛。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银行黑名单,都是可以依法消除污点的,也就是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从名单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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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者区别

1、内涵不同

所谓的银行”黑名单“,应当指的是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档案中有污点记录的人员名单;而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的是有抗拒执行、违反高消费限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等六项情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不一定要到法院执法的地步,比如说多次的逾期记录;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属于法院执法的范畴。

2、效力不同

银行黑名单只是单纯在金融行业内使用,对于是否需要执行惩戒措施由金融机构自行决定;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法院执法,要求“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此具有强制性。

3、公开范围不同

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不对外开放,金融机构必须经被查询人的签字同意后方能查询,因此银行黑名单不是公开的。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二者联系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经被录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因此银行可以直接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到客户的被执行信息。凡有此类记录的,都会被拒绝贷款。

三、对失信人生活的影响

银行黑名单只是涉及融资领域,被拒绝贷款并不会影响生活。而对失信被执行人则有诸多限制,根据国家发改最高法院等44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实施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例如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限制星级酒店和旅游度假区消费、限制出境等,如此失信被执行人生活会有诸多不便。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财谭


差别很大啊。我分几方面简单说说。

“适用”范围不一样

黑名单有的适用于某一企业,有的适用于某一行业,有的适用于整个社会。

比如某个人曾经用虚假资料企图欺骗银行骗取贷款,在审核阶段被发现后,银行当然是拒绝他的贷款,可能还会把他加入银行的黑名单,输入内部系统,以后无论这个人在该银行任何网点和部门申请业务,系统都会有显示。

不知道你看没看过前一阵讲述人力资源题材的《猎场》这部电视剧,郑秋冬身份造假的事情被山谷集团发现后,山谷集团不但开除了他,还把他列入了行业黑名单,任何一家公司的hr通过系统都能看到,所以从此他就在这个行业圈子里很难混了。

至于法院黑名单属于社会范围,比企业黑名单和行业黑名单范围更广。

效果不一样

银行黑名单只在银行内部起作用,出了这个银行就不起作用了,换家银行就没人知道这件事了,别家银行可能还会给他贷款。而且就算是在银行内部,也只是贷款业务受限,存款等业务还是可以正常办理的。

而行业黑名单效力就大了,如同上面举的hr那个例子,无论是就业还是相关业务,整个行业都无法从事了,当然还有一种不受限,那就是当老板,哈哈。

而如果因为诉讼上了法院黑名单,也就是成了“老赖”,那么收到的限制了就更多了,不能开办公司,不能在银行取得贷款,严重时出门不能做飞机和高铁,在地铁、火车站等公共区域还会公示黑名单。

所以呢,你说银行黑名单和法院黑名单差别大不大?


鑫财经


不是一回事。我们通常讲的银行黑名单是指在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180天以上的逾期,征信报告中显示7。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借款。

所以这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但是,少数的征信报告上面都会显示,法院被执行记录。也就是说,如果说你被法院起诉了,然后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要么你去人民银行拉征信的时候,征信报告的最后面会有显示你应该履行的标的金额是多少,但是你履行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可能是部分未履行,也可能是全部未履行具体要看当事人的情况。

为什么我说是少数的征信报告上会显示,因为我每年能够接触几百份征信报告,但是这几年来我见过征信报告,上面显示有法院被执行信息的只有两份,但是法院被执行人却有很多。


王龙说财


这两份名单不是一回事。

一是发布的主体不一样。银行黑名单是由银行自己发布的,由发布的银行自己决定想要把谁列入黑名单。当然,银行也不是想列谁就列谁,都是有内部的规定和流程的。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由法院提供出来的,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应该还钱就是不还,态度不好的人)把一部分被执行人列入到黑名单中去,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些人做出一些限制,目的一是为了让这些人早点还钱,二是让别人与这些人来往的时候注意一下。

二是发布的范围不一样。银行的黑名单,只是银行内部自己用的,银行自己的黑名单,就算是发布到社会,别人会不会采信也不是银行说了算的,当然,也和银行无关,人家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用,不是给别人用的。

举个例子。A银行的一个贷款客户欠这家银行贷款不还,银行认为是恶意拖欠,就把它列入A银行自己的黑名单。B银行在给这名客户办业务的时候,则有自己的判断和考量,A银行的评定结果对B银行没有约束力,B银行可信也可不信,也不需要主动了解。

而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公信力的。任何一家需要了解客户的银行都可以采信法院的判定结果。

三是名单范围不一样。银行的黑名单范围大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的黑名单范围很广,从联合国制裁名单、美国财政部制裁名单、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名单,法院发布的名单,到银行自己的恶意拖欠贷款的客户,这些都是。准确地说,银行直接采信公安部、法院等的黑名单,直接利用他们的评定结果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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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还,是真的没钱还,就算还钱打工也需要时间,还是希望给够充足的时间来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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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句话回答题主问题:银行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一回事。


严格来说,“银行黑名单”这个东西是不存在的,这只是一个统称、概称而已。你因为征信不良被银行拒贷了,可以说是进了银行的黑名单,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会进所有银行的黑名单,只要银行看到你的征信记录,都会拒绝你;你因为某些原因与银行发生了纠纷,被银行拒绝再为你服务,也可以说是进了银行的黑名单,但这种情况下它只针对于某一家银行,比如你被工商银行拉黑了。


总而言之,“银行黑名单”既没有政策上的明文规定,也不是国民经济生活中的明确政策、规则等,它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


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就厉害了,它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至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通俗来说,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了解比较多的,就是被法院认定为“有能力还钱,但是拒不还钱的人”,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一旦成了老赖,进入银行黑名单是无疑了,还可能进入高端消费场所黑名单、高铁飞机出行黑名单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会受到很多限制,甚至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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