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染新型肺炎症状的务必及时就医,故意隐瞒最高可判7年

新冠病毒已经在我国“流行”两个多月了,相信戴口罩、勤洗手、勿聚集等预防措施已经人人皆知了,积极配合政府要求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甚至是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就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而传染病防治除了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和依靠科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依靠群众。

有感染新型肺炎症状的务必及时就医,故意隐瞒最高可判7年

新冠病毒虽然是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的是甲类防控。各地已有各种办法来保证疑似病例和确诊的及时上报,比如杭州和苏州都有“XX码”可以扫码填写个人信息,通过采集个人信息来分析信息填写人去过哪些城市及健康状况,这时,很明显需要群众的积极配合。

令人愤慨的是有些人谎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在填写相关资料时并没有如实,甚至在明知自己有发烧症状的情况下服用退烧药,隐瞒症状。

这毫无责任感的自私行为遭到大量的舆论谴责,其实,这不仅仅是道德的沦丧,还严重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有感染新型肺炎症状的务必及时就医,故意隐瞒最高可判7年

此时的我们,应当众志成城,如果有症状,应及时就诊,对自己负责就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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