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這個先別買保險,容易吃虧

正式開講之前先跟大家分享一起真實案例:

北京市民李先生最近有些心塞,前陣子聽了老同學的推薦購入一款醫療險,拿到保單後的1個月,張先生才發現出了個大事,"我當時就大概記了個名字就投保了,後來忙著工作,拿到保單後也沒有仔細研究,等到空下來找朋友諮詢才發現買錯了,這兩款保險名字很像,保障內容卻差了很多。本想去退了,卻被保險公司告知已經過了20天的猶豫期,如果現在退保,就要損失一大筆錢。"

李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

作為一種金融產品,保險依舊有著相對複雜的模型以及自身獨特的"時間表"。

如果把握好其中的"關鍵時間點",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不必要的損失。

下面就跟大家說說這購買保險的四大關鍵期!

沒看這個先別買保險,容易吃虧

1、猶豫期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的10-20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並申請撤銷。

在此期間,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撤銷合同並退還已收全部保費,保險公司除收取工本費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段保險合同約定的時間,仔細研究保單,或諮詢專業人士,作一番深入考慮,如在猶豫期內"反悔",除了支付10元左右的保單工本費外,沒有任何其他損失。

但如果"猶豫期"過後退保,就要承受很大的損失。

2、觀察期

觀察期,又稱等待期或免責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後的指定時間段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承擔保險責任。

觀察期一般在購買以醫療險的時候才用到,保險公司設定"等待期"也是為了防範"帶病惡意投保"。

不同的產品責任觀察期通常相同,如短期醫療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為90天或180天。

一般而言,對投保人而言,等待期越短越好。

沒看這個先別買保險,容易吃虧

3、保費寬限期

寬限期是考慮到分期繳納保費的投保人可能因為手頭資金週轉不便等種種原因,不能按期繳納保費,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設定一個延繳保費的寬限期,大多為60天。

寬限期內,保險合同依舊有效,若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按照合同履行保險責任,但會在給付保險金時須先行扣除欠繳的當期保險費及利息。

4、索賠期

索賠期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如果在保險責任範圍內,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權利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也有義務受理索賠申請,承擔賠付責任。

但保險公司的這項義務並非永久有效,而是有一定的期限,也被稱為索賠時效。

按照《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為2年。如果超過索賠時效,保險公司可認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放棄索賠權利,從而拒絕受理索賠。

所以我們在遭遇事故後,一定不要拖延,要第一時間聯繫自己的保險代理人,讓其協助處理索賠,或者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熱線,向保險公司說明出現了理賠事故,並按需提供相關索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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