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到底难不难

关注我,如有疑问请私信留言

行政诉讼是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的诉讼制度。俗称“民告官”

很多当事人认为“民告官”根本没人管或者政府不让法院受理,在“民告官”的案件中,确实有一些案件会受到当地政府的干涉。但是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起诉时往往不具备原告的资格、起诉的被告有误、事实或理由陈述不清、法院不具备管辖权等原因,最终法院不予受理或被驳回,因此认为“民告官”案件没人管,这样就有失偏颇了,其实只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法院还是会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赵立冬律师提示:“民告官”是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问题,不是看过一些法律规定后就可以处理的,建议要咨询专业律师解决。


“民告官”到底难不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