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一保險詐騙團伙利用報銷漏洞騙保,騙取新農合等理賠款130餘萬元

近日,隨著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一起新農合及大病保險詐騙案塵埃落定:16名作案人員分獲8個月至13年不等的刑罰,以潘某為首的保險詐騙團伙被打掉。

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富川瑤族自治縣潘某等人利用醫療信息無法跨省查詢審核,只憑醫療費用發票、患者身份及參合資料即可報銷這一漏洞,通過高額利益誘惑,借用多人新農合參合證、身份證、銀行賬戶等資料,編造罹患癌症等事由,偽造外省就醫的醫院病例、發票等資料進行報銷,騙取新農合及大病理賠款。

贺州一保险诈骗团伙利用报销漏洞骗保,骗取新农合等理赔款130余万元

2017年1月9日,中國人壽富川支公司接到富川社保局新農合管理辦提供線索稱,該縣福利鎮村民奉某因患宮頸癌在外省住院的報賬材料公示後收到異議反饋,由於也涉及大病保險,要求支公司協助核實。支公司通過實地調查走訪發現,報賬人奉某並未罹患宮頸癌,也未到報賬材料中涉及的外省醫院治療,該賠案系潘某等人涉嫌冒用奉某名義,以虛假理賠資料騙取新農合及大病保險理賠款。

廣西保監局瞭解情況後,與相關方做好溝通會商,對類似賠案開展聯合排查,共查出19件外省治療的疑似欺詐案件。在隨後的工作中,他們一方面派員至涉案“患者”家中宣講政策法規,敦促其返還違法所得,另一方面在掌握前期證據的基礎上,及時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先後將首犯潘某及其他1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經偵辦查明,潘某等人在富川及平樂縣6個鄉鎮共作案18起,騙取新農合及大病保險理賠款130餘萬元。2017年11月,富川檢察院就該案向富川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近日,賀州市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

來源 | 南國早報 記者經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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