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不掉的野味背後,是人類對大自然的不知敬畏

戒不掉的野味背後,是人類對大自然的不知敬畏


文 | 付一夫


野味,必定是這幾天被人們熱議的眾多話題之一。


比如這個調侃蝙蝠的段子:


“憑一己之力封印了病毒千年,晝伏夜出,努力扮演一個孤獨的潘多拉盒子,而且長得真的是一張死神臉,萬萬沒想到……還是扛不住被吃……這生生世世的努力,終究還是錯付了……”


的確,有“移動的病毒庫”之稱的蝙蝠,身上攜帶的病毒種類超過100種,其中不乏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馬爾堡病毒等一系列讓人聞風喪膽的致命品類;從相貌上,我們同樣難以看出這是個上好的食材。可即便如此,仍然有人願意義無反顧地將其煲湯吃肉,著實有些“詭異”。


不僅如此,在經歷過2003年非典風波之後,雖然食野味之風一度有所緩和,可是沒過多久便重新興起,彷彿總是有那麼一群人,對野味有著無與倫比的執念。


但說句公道話,這還真不一定是他們的錯。若是拉長時間軸,我們會發現,野味這種東西,幾乎是如影隨形地陪伴了人類社會的整個發展歷程,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一、古往今來的野味記載

早在“茹毛飲血”的遠古時代,人類就開始吃野味了。


由於當時的認識和科技水平實在是有限,人類要想生存下來,只能靠獵取野生動物為食。如此看來,彼時人類的飯菜自然都是野味,而人類自己也同時是野生動物眼中的“野味”,頗有一種野蠻的感覺。


而後,他們漸漸學會了馴化一部分動物,並將其作為蛋白質和脂肪的主要來源,再加上幾千幾萬年甚至數十萬年的反覆篩選與淘汰,雞、鴨、魚、牛、羊、豬等寶貴的食譜得以流傳至今,這些也正是最適合後來人吃的食材。


至此,似乎人們已經沒有必要再大規模地獵殺野生動物以為口腹之需了吧。事實恰恰相反。在人們的傳統飲食中,野味非但沒有消失,反而一直佔有重要地位。


以我國為例,據史料記載,宋朝時期的契丹國所產毘貍,“形類大鼠而足短,極肥,其國以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國主之膳,自公、相下,不可得而嘗”;大文豪兼大吃貨蘇東坡在海南島期間,曾在《聞子由瘦》寫道,“土人頓頓食諸芋,存以燻鼠燒蝙蝠”,生動地描述了當地人吃野味的畫面。


到了明清,光是“水陸八珍”的說法中,就涉及到了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駝峰、豹胎、獅乳、獼猴頭等野味。而民國年間的北洋軍閥張作霖,更是熱衷於吃老虎肉,相傳當時東北名廚趙連壁精烹的“虎肉燒鮮筍”、“虎肉丸子燒雪裡蕻”、“薑絲虎肉炒鮮筍”、“虎肉燉蘿蔔塊”等菜餚,都備受張作霖青睞。


至於國外,相關的案例亦是不勝枚舉。據說,羅馬帝國時期的赫利奧蓋巴勒斯皇帝(218~222年在位)曾經用600只鴕鳥的腦來招待客人;而中世紀的歐洲很多擁有狩獵傳統的家庭經常都會打回來各種野味。


再如生活在北極地區的因紐特人,長期靠著獵捕海象、海豹、鯨、馴鹿、麝牛、極地狐甚至北極熊(因紐特人每年可以合法捕殺一定數量的北極熊)等海生與陸地哺乳動物為食——當然,這與他們所居住的嚴酷環境、艱苦的生活條件和落後的生產技術有關,如果失去了這些野味,他們的生存勢必會無比艱難。


時至今日,放眼世界各地,依然有著不少的酒樓、飯店在經營烹飪昂貴的野味菜譜,蛇、果子狸、鱷魚、野豬、穿山甲、貓頭鷹……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裡遊的土裡鑽的,你能想到的或者想不到的,都能在某個餐桌上尋覓到蹤影。


一言以蔽之,吃野味絕不是近些年才有的,古往今來皆是如此。

二、吃野味的執念源自何處?


市場經濟的邏輯告訴我們,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供給去滿足這種需求。倘若沒有人愛吃野味,這些野生動物自然也就不會被做成菜餚端上餐桌。


為什麼在每個時代都有迷戀於吃野味的人呢?經過多方考證,我總結出以下三點原因。


其一,虛榮心和“獵奇”心理。


一般來說,野生動物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較為少見或者根本見不到的,至少絕不像豬牛羊魚肉那般滿大街都是。而這也造成了野味的“物以稀為貴”,除了價格較高之外,更為重要的是,它們似乎只是一小部分人群的專屬。


事實上,自古以來,許多野味都是皇室貴族才有資格享用的。譬如前文提到的契丹國進貢給宋朝的毘貍,是一種極為珍貴難得的動物,即便是在契丹境內也只有國主級別的大人物才能品嚐得到,故而毘貍成為了招待使臣的肉食珍品。


也正因為如此,現代人吃野味,既能炫耀雄厚的財力,又能彰顯出某種特殊的身份地位,彷彿自己活得要比泛泛之輩們更加“高級”,就和背名包、開名車、戴名錶是一個道理。至於一些普通人,更是常常出於“獵奇”心理而深深被野味吸引著,一旦有機會得償所願便會一擁而上。這便讓無數野生動物成為了人類的盤中餐。


其二,野生動物的“野性”使然。


野味作為來源於自然界的“野生資料”,它們比人工培植的食物具有更完整的自然性,或者說是“野性”,它往往會使野生動物表現出生猛鮮活、旺盛無比的生命活力,而這種“生龍活虎”的外在特徵,又容易被人們轉化為食物學上的評價標準,進而讓野味具備了某種特殊的誘惑力。


許是因為如此,不少人堅信野生動物要比普通的飼養動物更具營養價值,還願意秉承“藥補不如食補”的理念,意圖通過吃野味來達到滋補養生、強身健體的目的。他們相信虎骨能去風溼,吃狼能壯膽,甚至還產生了如吃活猴腦、生吞蛇血等獵奇恐怖的吃法。反正是家養的不如散養的,散養的不如野生的,野味怎麼都是高出一等。


其三,人類本身的征服欲作祟。


往大一點說,人與動物最顯著的區別在於,他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創造性勞動來得到適合自己生存發展的條件。正如恩格斯所說:“動物僅僅利用外部自然界,單純地以自己的存在來使自然界改變;而人則通過他所作出的改變來使自然界為自己的目的服務,來支配自然界。”


於是,從最原始粗陋的石器工具到高端先進的互聯網計算機,從最簡單的山洞草棚到壯觀的摩天大樓,人們似乎可以依靠自己的雙手和創造力,得到任何想要的東西。潛移默化中,塑造了他們對未知世界強烈的控制與征服欲。


對於野生動物而言,無論是老虎、穿山甲、鱷魚,還是野兔、蝙蝠、果子狸,它們都能在人的控制範圍之外而自由自在地活動。這便讓人們的控制征服欲有了著力之處,即儘自己最大的力量去駕馭和支配那些野生動物。哪怕老虎再怎麼兇猛,毒蛇再怎麼陰險,穿山甲再怎麼神秘,鱷魚再怎麼霸道,都沒能逃出人類的手掌心,並最終成為人們口中的美餐。


在此過程中,人們享受著野味的味道,就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口福的需求,其更深層次的意義在於,通過對野生動物的掌控和享用,人們可以產生一種“萬物皆備於我”的喜悅之情,這種“偉大”的感受讓他們內心驕傲無比。


這些,便是千百年來,人們迷戀野味的最根本動因。

三、被高估的野味


儘管有那麼多人鍾情於野味,但必須清楚的是,野味能給我們帶來的效益絕對是被大大高估的。


有研究表明,對比家禽、家畜和幾種野生動物的營養成分後可以發現,它們在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能量等主要指標上相差無幾,若要為人體補充營養能量,吃雞魚牛羊肉基本就已足夠,根本用不著專程尋找珍稀野生動物進補。


從品嚐角度來說,受生長環境影響,野生動物的肉質成分中肌肉居多,脂肪較少,口感上並沒有什麼優勢可言。


而很多流傳甚廣的“奇功異效”更是無從談起。就像不少人迷信於以形補形,尤其愛把珍奇異獸當成食補聖品:他們看到穿山甲愛鑽,就認為吃了它能壯陽變金剛鑽;看到猴子機靈敏捷,就想到吃猴腦來給智商充值;看到老虎的威武霸氣,就覺得吃虎鞭能“振雄風”……可是這些真的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嗎?只怕未必。典型例證便是穿山甲的鱗片,只是角質化的皮膚附屬物而已,成分與人類的指甲無異,有些人卻想當然地視其為中藥裡的珍品。


更重要的是,現在人們食用的家禽、家畜肉類產品都是經過衛生防疫部門嚴格檢疫後才投放至市場的,而“來路不明”的野味,卻總是潛藏著種種危機。


根據東北林業大學教授、動物疾病專家華育平的說法,靈長類、齧齒類、兔形目、有蹄類、鳥類等多種野生動物與人的共患性疾病有100多種,如狂犬病、結核、B病毒、鼠疫、炭疽、甲肝等等。


河南農業大學教授、B病毒專家田克恭也指出,我國的獼猴有10%~60%都攜帶B病毒,這樣的猴把人撓上一下、甚至只是吐上一口,都有可能致人感染,而生吃猴腦感染的幾率則更大。


事實上,近些年因濫食野味而“惹病”甚至致死的案例已越來越多,2003年的非典疫情便是最佳例證。


箇中原因,一方面與野生動物本身攜帶的病菌病毒有關;另一方面,則是由於環境汙染的加劇,衛生檢疫部門對於來路不明的野生動物難以進行有效監控。基於這些原因,許多疾病的病原體就在對野生動物的獵捕、運輸、飼養、宰殺、貯存、加工和食用過程中擴散傳播。


此外,部分偷獵者還會採取毒殺的辦法獲取野生動物,所使用的毒藥毒性較大不易降解,大都殘留在動物體內,進而對人體健康產生威脅。


所以,迷戀野味真不是什麼好事兒,搞不好就會賠了健康又損錢,甚至容易把命都搭進去——不光是自己的,還會牽連到周圍那些無辜的人。


因一小撮人貪圖口腹之慾而釀成大面積人禍的劇情,我們已經見的不少了吧。


四、來自李時珍的警告

其實,對於吃野生動物肉類容易染上疾病這件事,早在四五百年前的明代就已經被著名的醫學家李時珍詳細記載於《本草綱目》之中:


鳥類:“諸鳥有毒”,“凡鳥自死目不閉,自死足不伸,白鳥玄首,玄鳥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異形異色,皆不可食,食之殺人”;孔雀,“肉性味鹹、涼,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後服藥必無效”;烏鴉,“肉澀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鳥,“因食百蟲,肉有毒,不可食”;


水禽類:鴻鵝,“肉性味鹹,平,有小毒,食之腹脹腹瀉”;鴛鴦,“肉性味鹹,平,有小毒,食後頭痛、頭暈,可成為終身疾病”;鳧(俗稱野鴨),“性味甘、涼,身體虛弱者不宜食;鶩(野鴨的一種),“肉性味甘,有小毒,尤以黑鶩肉毒重,滑中、發冷痢、腳氣,不可食”;


蟲類:蝸牛,“性味鹹、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捲縮抽筋”;山蛤蟆,“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現狂熱”;蚯蚓,“性味鹹、寒,有小毒,食之發熱起風疹”;天螺,“性味鹹、寒,有毒,不可食”;


獸類:豪豬(山豬),“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則傷頭傷身”;野馬,“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難消,多食生瘡患痢”;豺,“肉性味酸、熱,有毒,食之,損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助鼠(黃鼠狼),“肉性味甘、臭、溫,有小毒,心、肝有臭味”;熊,“肉性味甘、平,雖無毒,但有痛疾者不可食”;水獺,“肉性味甘、寒,雖無毒,但食之引起血熱,消男子陽氣”;


鱗蟲類:鱗鯉(穿山甲),“性味鹹、寒,有毒,其肉甘、澀,味酸,食後慢性腹瀉,繼而驚風狂熱”;石龍子(豬婆蛇),“性味鹹、寒,有小毒,食之可出現腹痛腹瀉”;蚺蛇(又名南蛇、埋頭蛇)、白花蛇(又名薪蛇)、烏蛇(又名烏梢蛇、黑花蛇)、金蛇(又名銀蛇、錫蛇)、蝮蛇(又名反鼻蛇)、天蛇(又名四足蛇)等均為有毒蛇,“蛇膽性味甘、微寒,有毒;蛇肉味性甘、澀,有毒;蛇頭毒人至死,不宜鮮品煮食,藥用也要經過去毒”;能鱉(又名三足鱉),“肉性味大寒,有毒,食之殺”。


讀完以上種種,那些迷戀野味的人們,還會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嗎?我想,他們心裡一定有自己的答案。

五、尾聲


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之外,野味於人類而言,還有另一層意義。


當前,人類已經進入高度文明的信息時代,其重要標誌之一,便是人們對動物的態度從過去單純的支配,轉變為幫助和關懷,並與之友好相處,將地球上所有動物都視為自己的朋友。


這種人道主義精神泛及動物的做法,早已被世界上眾多發達國家所認可。在對動物進行幫助、關愛和保護的過程中,人們自身的精神境界也能得到淨化及昇華。


誠如聖雄甘地所言:


“從一個民族對待動物的態度,可以看出這個民族的道德高度。”


但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仍有那麼多人熱衷於將大量的野生動物送到飯店裡去,也仍有那麼多人願意千方百計地花重金尋求“野味佳餚”,進而引致越來越多的野生動物瀕臨滅絕。


此刻,梁從誡先生的告誡忽然縈繞在耳畔:


“自然界的生態平衡猶如一張大網,每個物種都是網上的一道經緯,任何一個物種的滅絕都會使這個大網上出現孔洞,任何一個孔洞對人類來說都是絕對危險的。”


我想,是時候做出些改變了——為了你我他寶貴的生命和健康,也為了人類不成為世界上的最後一種動物。


謝謝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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