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最頭疼的納稅申報,這6個小問題也會難住你,新老會計要注意

1、單位為二級分支機構,總機構在省外,進行2017年度所得稅確認申報時,是否需要填報年度財務報表?

不需要進行年度財務報表的申報。

2、公司汙水處理費收入是1月份確定,4月份收款並開具發票,優惠事項備案表的享受優惠期間應為2018年1月起還是2018年4月起?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至,所以享受優惠期間應自1月份確認。

3、年度申報表A106000表的第十列,本年盈利的話默認要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嗎?

該表第10列“本年度實際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會根據主表利潤總額的數據自動計算可彌補的虧損數,不可手工填寫。

4、客戶在企業的辦公場所摔傷,企業報銷客戶的醫療費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企業為客戶報銷的醫療費不屬於上述文件規定範圍內的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5、公司在省外設立分公司,總、分兩公司是否可互相開發票,客戶把貨款匯入總公司,能否由分公司開發票給客戶?還是一定是由總公司開出發票?

若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總、分公司分開繳納增值稅,分公司可領取發票開具。若分公司非獨立核算,彙總由總公司繳納增值稅,分公司不能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由總公司開具。總公司的銷售收入由總公司開具發票。

6、聘用兼職人員,臨時在企業工作幾天或者幾個月,是否需要計入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的規定,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因此,企業聘用臨時在企業工作幾天或者幾個月的人員,不屬於上述文件規定的範圍,不計入企業的從業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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