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龜鱉、蛇等變溫動物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

重申:龜鱉、蛇等變溫動物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

首發於【LIFELINE】


2月26日,湖北醫藥學院附屬人民醫院的劉龍聯合廣州暨南大學吳建國課題組在《醫學病毒學雜誌》上發表論文稱:

龜類(西部錦龜、綠海龜、中華鱉)也可能是將新冠病毒傳播給人類的潛在中間宿主。

一時間各大自媒體爭相轉發報道,搶佔頭條!直接導致“禁野”升級,原本被“一刀切”的龜鱉人工養殖行業更加雪上加霜。

重申:龜鱉、蛇等變溫動物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

此時想起一句話:“時代的塵埃落在個人身上,就是一座山”。我贊成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此舉在目前來看,固然沒錯!

但我們能不能有點理性,先搞清楚病毒到底從哪裡來,再敲定真正的罪魁禍首;然後那些不帶傳染性病毒的家養型動物,給個過渡日期,讓養殖戶暫停交易或消化完庫存,減少損失?

這麼急轟轟的一刀切,到底在做給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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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龜的問題上來看,首先眾所周知,龜鱉類、蛇、蛙的等兩棲爬行動物是變溫動物。

而最早造成龜蛇養殖行業進入恐慌和焦慮的根源,還要從2020年01月22日,北京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寧波大學及武漢生物工程學院的研究人員聯合發表在全球知名醫學期《Journal of Medical Virology》上的一篇名為《Homologous recombination within the spike glycoprotein of the newly identified coronavirus may boost cross‐species transmission from snake to human》的研究論文說起。但是,第二天瞬間已經被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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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論文發表後,就有多位病毒學家對上述研究論文提出質疑並表達了不同的觀點,其中包括巴西聖保羅大學(University of São Paulo)病毒學專家保羅·愛德華多·布蘭德(Paulo Eduardo Brando)。

他表示:"研究人員沒有(實驗)證據表明,蛇可以感染這種新型冠狀病毒,並充當病毒宿主"。

作為同樣正在研究冠狀病毒是否能感染蛇類的病毒學家,目前為止也沒有一致的證據表明除了哺乳動物和鳥類之外的宿主體內存在冠狀病毒。

此外,來自英國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的病毒學專家大衛·羅伯遜(David Robertson)也持相同的觀點,並且認為"沒有證據表明新冠狀病毒2019-nCoV爆發後,可以感染哺乳動物和鳥類以外的其他物種,更沒有任何論據支持蛇參與了新冠狀病毒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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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又有兩個研究團隊分別聲稱穿山甲(馬來穿山甲),龜類(西部錦龜、綠海龜、中華鱉)也可能是將新冠病毒傳播給人類的潛在中間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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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這兩個研究都是採用冠狀病毒刺突蛋白和宿主ACE2受體的組成和差異,預測SARS-CoV-2的潛在中間宿主。

研究方法的區別前者是比較SARS CoV-2與SARS-CoV、蝙蝠SARS樣CoV和其他冠狀病毒之間的刺突序列。而後只是通過比較龜類和其他潛在宿主ACE2受體的組成和差異便得出龜類更可能是冠狀病毒的潛在宿主或稱病毒庫。

然而,在對這項研究和上週發表的另外三項穿山甲冠狀病毒基因組研究的數據進行審視後,科學家認為,雖然穿山甲依然非常可疑,但我們離謎底揭曉還很遠。

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的冠狀病毒研究人員Arinjay Banerjee說,遺傳相似性需要比這些研究得到數字更高,才能鑑定出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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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SARS病毒與果子狸體內冠狀病毒的基因組有著99.8%的相似性,這正是為什麼果子狸被認為是SARS病毒的動物來源。

Banerjee說,如果穿山甲真的是此次疫情暴發的動物來源,那也不是這些研究中的穿山甲。穿山甲的研究者針對質疑表示,分析實際上只針對一個特定的位點,即受體結合域(RBD)。

這篇論文的共同作者之一、華南農業大學寄生蟲學家肖立華也趕緊出面解釋道,新聞發佈會的報道源於“這項研究的生物信息團隊和實驗團隊之間一次令人尷尬的溝通失誤”。全基因組對比發現,穿山甲和人體內這種病毒的RNA相似度僅為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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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體結合域對冠狀病毒至關重要,它可以讓冠狀病毒抓住細胞並進入其中。即使兩種病毒的受體結合域有99%的相似性,也不足以說明兩者之間的聯繫,杜克-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院病毒學家王林發如此表示,而王林發也是發現SARS病毒來源的團隊成員之一。

至於那個龜類的研究就更無法使人相信龜類是冠狀病毒的潛在宿主。

首先從病毒進化關係上,研究者並沒有發現和比較是否存在龜類冠狀病毒以及和其他動物冠狀病毒之間的關係。其次,研究者只在比較龜類和包括人在內的幾種動物ACE2受體結構中他們認為重要的一些氨基酸位點,然而研究結果同樣並沒有顯示出冠狀病毒和所選宿主動物之間特異性的關聯。

換句話說,按照這個分析結果,貓、狗、猩猩、穿山甲和蛇都不能排除是潛在宿主,甚至我們有理由相信,把大熊貓加入這項研究一樣會是可能的潛在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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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作者認為龜類在市場更為常見,就認為龜比穿山甲更可能是潛在宿主。這就不僅僅是上述穿山甲研究的病毒相似度不足的缺陷問題了,簡直是邏輯混亂。

中科院動物研究所生態學家蔣志剛認為,這些論文回答了一些問題,但也提出了更多的問題。

他問道,如果穿山甲是新冠病毒的來源,而且它們來自別的國家,那為何來源地沒有人報告受感染?

同樣我們也提出這樣的疑問,如果龜是新冠病毒來源,為何沒有在大量的龜鱉養殖場爆發?當然,科學家起碼的嚴謹他們還有,因此只說可能是,但是多大可能是、多大可能不是?他們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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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再一次解釋龜和蛇是否會感染新冠病毒,可以再從新冠病毒的致病機制開始。

冠狀病毒是由它S蛋白+膜蛋白+包膜蛋白+核衣殼蛋白組成的蛋白質外殼形態而得名,冠狀病毒通常會感染哺乳類和鳥類等恆溫動物的呼吸道和腸道,目前的研究結果並不能證明變溫動物能感染冠狀病毒。

冠狀病毒的S蛋白非常多樣,它們對應的受體決定了被感染細胞的類型。比如造成普通流感的冠狀病毒主要感染人類上呼吸道,而造成嚴重傷害的冠狀病毒感染人類的下呼吸道。

兩棲爬行動物(龜、蜥蜴、蛇、蛙等)在基因上和人類有較大差異,各自細胞、蛋白質表達均不同,所以新冠病毒S蛋白所對應的受體並不能夠直接感染龜鱉類等爬行動物。

最後也就是說,即使變溫動物也存和哺乳動物在ACE2受體上的幾個相同的所謂關鍵氨基酸位點,但總體上兩棲爬行動物類和哺乳動物並沒有那麼近的親緣關係能讓這個受體整體的相似度足以讓其攜帶共同的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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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到龜類和其他爬行類動物就不能不提沙門氏菌,存在各種環境,土壤、植物,但這個細菌也不只是爬行動物才攜帶,貓狗禽類攜帶此病菌的可能性更大。

沙門氏菌又稱為副傷寒,寵物感染此菌後,它們可以通過糞便、尿液等排出病菌,若不注意環境衛生,個人抵抗力又較差,就很容易被感染引起腹瀉。

但沙門氏菌感染容易防治,不會出現難以控制的大範圍流行。文中又提到包括虹蛙病毒(RV)、尼多病毒(NV)、乳頭瘤病毒(PV)、甲魚虹彩病毒(STIV)、甲魚系統性敗血症球狀病毒(STSSSV)、龜細小核糖核酸病毒(ToPV)等,很多水生變溫動物包括魚類都攜帶,但均沒有傳人的報道。這就是為什麼之前那個說龜是潛在宿主的研究但並沒有找到龜的冠狀病毒來研究。

自從疫情爆發以來,各大海鮮市場已經被消毒和關閉,這使得追蹤這種新病毒的動物來源變得非常困難。這也或許成為研究成員在論文標題中使用"可能"這種模稜兩可表達方式的原因,所有套路一個共同特點,用詞都是可能這個,可能那個。

科學研究學術論文還是嚴謹一些好,非常時期不能草率發表論文,誤導民眾。

總之,遺傳分類上越近的物種,越容易感染互染共患病疾。從物種的體溫機制上言,恆溫動物間或許共患互染的幾率要高於恆溫動物與變溫動物間的共患互染幾率。

龜鱉類為變溫動物,且遺傳分類上和人差距較鳥、獸為大。所以,在病毒病菌感染方面,相對於人,龜鱉類的安全性是相對可靠的。


寫 在 最 後


不論怎麼說,龜鱉類等爬行動物感染新冠、傳播新冠的幾率基本等於零,在這方面也很難直接造成病毒性的人畜共患疾病。

作為媒體、養殖戶、普通群眾,做好自我防護,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不信謠言、不傳謠言。

最後,歡迎在評論區與各位龜友討論您的觀點與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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