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追缴补助金,本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活在当下39454


补助金,是经过银行转账汇入的。接收人应该知道,他的应得是多少,突然多出是多少,应该及时的,完全的,主动的,退回去。

考虑到残疾人可能的认识能力,自卑,偏激,固执,这种事,社保机构应该主动联系,解释清楚,并且警告,如果不退出,对自己的信誉将会是一个重大的污点。不退回是不可能的,社保机构,银行有的是办法。区别在于是否主动。主动的,赢得尊重,一报还一报,以后办事,必然会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帮助,协助。

如果一直不还,一是采取紧急的应急办法,直接划走,好处是错误方的账面立即平衡。不好的是,残疾人会误以为,或者造谣,说银行的居然直接动了自己的存折,大势泼闹,引发他人的误解。

如果一直不还,有关部门应该出具书面文件,说明事由,解决方法。以后每月发给的钱款数,予以扣除,直到扣除完毕。


青山不掩


这属于补助的钱,多发的你理应主动还,不还想赚点便宜也无可厚非。但是被工作人员追还的而不还的话,钱不多也不会怎样,只是人品问题被大家知道,会被议论不说,想要得到他人的帮助,或许会比较困难了。

建议主动告知钱补多了,或许是补助标准提高了也不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坦荡荡的活着总是爽快的,不要因为一点小钱失去更多东西,而这些东西是你暂时无法估量的。


奔跑吧ing


残疾人补多了,就应该退回国家,人残志不残。国家己经给你了补助了,我就是多给补了660元。老铁无法不退,人不能忘恩。良心永久。中国万岁。善良的人民万岁。


用户230123vv


会被纳入政府部门的黑名单,以后再想享受政府部门发放的惠民补助恐怕难了!


跪射俑


不是自己的不要吃碗外的,多了退还是应该


用户3475562709067


不清楚此事。


阳光雨露169135299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说几句话,算作回答。

所谓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名称分别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领取这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肯定是重度残疾人。一般情况下,这个家庭或个人可以同时领取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三项补贴。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三项政策业务的行政主管部门都是当地县级民政部门。而民政部门在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的办事机构和人员,分别为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和乡镇政府驻村负责人。也就是说:民政部门的触角可直接到达村一级。

如果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要求追回是很正常的事情。给每一个家庭发的低保金、两项补贴,都有明确的标准,拨款文件下也附有详细的花名册和具体金额,划入经办银行,再打到个人银行卡,都会留下详细的记载和纪录,一目了然,无需多说。

至于说经办人员不能出错,更是闻所未闻。例如:应该是290元,电脑上操作,百位、十位颠倒写成920元,未发现错误发下去了,多发的630元就直接打到银行卡上了。发现问题要求纠正,追回资金也合情、合理。我们不能要求工作人员是圣人,不能出一点儿差错,这事实上即不可能,又不合情理,更是苛求于人。

发现问题了,正常情况下,县局经办人员查清原因后,给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的同志打个电话,要求他们负责追回资金,并缴到财政专户上就行了。民政办工作人员给驻村负责人通知,要其亲自上门要回款项即可。

如果认为是政府机关,你错了我就是坚决不还。在此情况下,有三种办法:1、要求继续追回,直到追清为止;2、从发现问题的下月起,开始扣回多发资金,只需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即可,直至扣清为止。3、如果数额很大,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错发资金为不当得利,由法院按法定程序协助追回。

如果残疾人态度不好,或者有点不太讲理,驻村负责同志和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的同志也都知道了,遇上老成同志尚好,遇上年轻气盛的,工作上想一想办法,重新入户核查一下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之后降低或取消低保资格,取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只留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完全是可能发生的事。县局工作人员尚未插手,或许残疾人就钱少了,以后有什么困难找他们,自己想想能有多顺利。

所以,我的建议是:你如果是个明白人,最好还是通情达理些,别给政府工作人员为难。毕竟,他们也没有什么原则的错误啊!无论什么身份的人都一样,顺气的碗儿好端!否则,你肯定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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