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伶,魏晉時期沛國人,字伯倫。
有人說,處於兩個極端的東西是不可能共生的,比如陰與陽,冷與熱,晨與昏……
但有的時候這一規律也不一定準確。
比如極美和極醜。
如果說竹林七賢裡的嵇康代表了一個男人“美”的極致,那麼劉伶就代表了一個男人“醜”的極致。
劉伶的長相,梁祚《魏國統》中對於其外貌的描寫甚為不客氣,怎麼個不客氣?
身長六尺,貌甚醜顇,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
總結起來一句話:醜,醜得像鬼。
具體而言,第一醜:身材!
身長六尺,換算成現在的身高不足一米五,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這樣的劉伶日常站在身長八尺的嵇康身邊,視覺感受就是仙人手裡攥了只小鬼。
長得不高也就算了,身為一個男人,好歹五官要長得端正,但這個劉伶“貌甚醜顇”,用現代話說,臉還生的抽象。
有多抽象?
自己想象!
好吧,又矮又醜不是他的錯,至少體型要看起來要像個活人。
但人劉伶的體型還是不走尋常路,廋得皮包骨頭,弱得頭昏眼花,整體給人感覺“悠悠忽忽,土木形骸”。簡單說就是走起路來飄飄幽幽,形容枯槁,像山上的泥土樹木缺乏生氣。
我去,這樣的一個人若半夜出現在茅山腳下,指不定就被道爺們當成孤魂野鬼給鎮壓了。
但別看人劉伶外表這個鬼樣,但骨子裡擱著放蕩不羈愛自由的靈魂。
劉伶哪點放蕩不羈愛自由?
首先,不拘禮法。如果說,竹林七賢中其他人是因身不由己而放逐自我,那麼劉伶是天生就有惡搞的天賦。《世說新語》“任誕篇”中記載,說劉伶常常縱酒放任,醉了就脫去衣服,赤身裸體地呆在屋子裡。有人看到後譏笑他,劉伶就說:“我把天地當作房屋,把房屋當作衣褲,你們怎麼鑽進我的褲襠裡來了!”
如此壯舉,一般人幹不出來!
如此豪言,一般人也說不出來!
這不是放蕩不羈,是什麼?
其次,以酒為名。
竹林七賢說起來都是酒仙,阮籍喝起酒來那叫一個捨生忘死,但也還沒達到嗜酒如命的地步,真正拿酒當命的還是這個劉伶。
話說有一次劉伶喝醉酒傷了身,渴得厲害,就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都倒了,把喝酒的用具也全砸了,哭著勸阻劉伶說:“你喝酒喝得太過分了,這不是養生的辦法,應該戒掉!”
劉伶見妻子哭得淚汪汪的,很是可憐,於是乖巧的答應說:“好吧老婆,你不要哭嘛,我聽你的話就是了,不過戒酒是個大事情,但憑我自己是戒不了的,這輩子都戒不了的。只有在鬼神面前禱告發誓,請他們幫忙時時刻刻監督我,這樣才行。所以老婆,你幫我去準備酒肉吧,愛你麼麼噠!”
妻子滿心歡喜的答應了他,於是麻溜的置辦一桌酒肉供奉在神像前讓劉伶禱告發誓。
劉伶說:“我禱告發誓的時候,身邊得沒有人哦,不然讓人聽去了,我的誓言就不靈光了,老婆你先回避一下可否?!”
妻子連忙站出去。
妻子一出去,劉伶反了天。
他跪下禱告說:“老子劉伶,以酒為命,一飲一斛,五斗病除,夫人之言,萬不可聽!”說罷拿起酒肉,該吃吃,該喝喝……
妻子能讓他活到壽終正寢,真是大度!
劉伶病酒不同於其他人,是自我催眠,劉伶是性情如此,愛酒,以酒為命,能喝酒就很快樂,常駕一鹿車,命僕人抱鐵楸跟著,並對僕人說:“如果我醉死了就把我埋了!”
喝酒不會死,但不喝酒一定會死。
真的愛喝酒,愛到骨子裡。
他沒有嵇康身上那種沉重的政治枷鎖,也沒有阮籍身上那種苦悶的精神負擔,他是真正的追求道家與世無爭、放浪形骸,也正因如此,他成了竹林七賢中唯一一個真正能解放自我,讓自主意識超脫於世事紛擾之外的人。
當然,劉伶的瘋癲也不排除藥物所致,想象中的神仙幻境終究是虛無縹緲的,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便是認清生活的苟且後依然熱愛生活,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精神上仰望竹林七賢的率性自由,但在現實中卻不可能真正與之同步的原因所在。
公元266年,此時距離嵇康被處決正好三個年頭,朝廷派特使徵召劉伶入朝為官。
劉伶自然是不願的,但朝廷特使已到村口顯然來不及推脫,於是劉伶眉頭一皺計上心來,麻利整幾壇酒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後……脫光衣衫跑到村口裸奔!!!
朝廷特使看到赤果果發酒瘋的劉伶嚇出一身冷汗:我擦,哪裡來的變態,這樣的人都讓它當官,還不得給老子整出一個“果果俱樂部”?
於是劉伶從此再沒有出仕。
最後安然自得老死家中,也算是對得起“超然物外”四個字。
他年謁帝言何事,請贈劉伶作醉侯。
劉伶之道,醉是道,醒亦是道,他對當權者沒有嵇康那樣的苦大仇深,自然也無所謂阮籍那樣的委曲求全,在他的心裡,生死無意義,虛名無意義,權勢無意義,理想無意義,自然,這個江山姓曹還是姓司馬也就無意義,所以他的追求單純執著:我活著,放肆嗨,我死了,就地埋……他是真的不關心人類,只關心酒。
除此之外,他還喜歡裸奔!
如何評價他的這一特殊愛好?見仁見智,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外在有多瘋狂,內心就有多孤獨,這是人性的通病。
孤獨何治?
唯有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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