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8个月!平塘男子疫情防控期间无证驾驶冲卡点,远程提审照判不误!

2月27日,经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塘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依法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莫某某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经查,1月30日,被告人莫某某无证驾驶汽车通过平塘县甲茶镇交末疫情检疫卡点时,不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检查,驾车冲撞检疫卡点,并将检疫卡点消毒设施撞坏,导致该卡点不能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毒,影响该卡点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检疫防控工作。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莫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随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莫某某提起公诉。

有期徒刑8个月!平塘男子疫情防控期间无证驾驶冲卡点,远程提审照判不误!

远程庭审现场

由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为避免提押人员过程中出现感染疫情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平塘县法院决定采取互联网远程审判系统进行开庭审理。

“因为疫情期间,不能够到庭审理,因此本院为了及时打击犯罪,做了远程视频进行开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平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员额法官赵海说道。

有期徒刑8个月!平塘男子疫情防控期间无证驾驶冲卡点,远程提审照判不误!

远程庭审现场

2月27日下午,该案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庭审,在全面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及被告人的辩解意见后,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暴力冲撞卡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其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构成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莫某某当庭认罪悔罪。

疫情当前,审判“不打烊”!远程提审依托于法院专网,利用远程视频技术保证法官“当面”提审被告人,核实案情,有效减少人员出行及聚集。本次刑事案件互联网远程庭审的成功进行,将作为法院战“疫”工作的新起点,推动审判工作有序开展,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平塘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罗再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