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橫”的她獲刑七個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堅決貫徹執行“兩高兩部”、上級院、海拉爾區委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重要的工作來抓,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3月9日上午,海拉爾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了孫某涉嫌妨害公務一案。


“豪橫”的她獲刑七個月

據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月12日晚22:32分,被告人孫某在海拉爾區某小區出入口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登記處拒絕配合工作人員登記,拒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在工作人員多次勸阻下強行闖入小區,還對依法執行公務的執勤民警進行辱罵和毆打,導致執勤民警身體多處受傷,造成小區防疫工作脫管。被告人孫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執行政府關於出入小區登記的規定,辱罵並毆打勸阻的民警,其行為涉嫌妨害公務罪。海拉爾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當庭判決孫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孫某主動承認錯誤,並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豪橫”的她獲刑七個月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就該案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了被告人,並通過舉證、質證,指明瞭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後,從證據採信、法律規定、社會危害性等方面逐一展開論證,有力指控犯罪,並提出應判處孫某七至九個月有期徒刑的幅度型量刑建議。


“豪橫”的她獲刑七個月

據瞭解,在該案發生當晚,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即提前介入,當場提出6點引導偵查取證意見,均被公安機關採納。案發第5日,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孫某,案發第9日即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孫某。


“豪橫”的她獲刑七個月


海拉爾區融媒體中心

記者:付亞男 郝世昌 王謙(通訊員)

監審:趙瑩

終審:徐俊峰

監製:郭瀚群

總監製:關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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