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發文:已對工廠部分員工解除合同 保留50%繼續生產

(崔玉賢/文)4月2日消息,自網易科技報道一系列金立資金鍊問題、工廠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之後,金立官方正式發文稱對金立工業園的部分員工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未來,金立工業園將保留50%左右的員工繼續生產,保證生產線的正常運轉,同時也有ODM廠商協助生產金立手機,為金立在國內與海外的訂單供貨。


聲明也解釋了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按照“n+1”的方式進行補償,並與員工簽訂補償協議書,經濟補償金分期支付,自補償協議簽訂次月起開始支付,按每月支付1個月補償金的方式進行,最長8個月內支付完畢。

並稱裁員是金立自救系列之一,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班子對金立的重組充滿信心。

金立發文:已對工廠部分員工解除合同 保留50%繼續生產

關於金立工業園目前的一些情況說明

各位金立員工、合作伙伴以及關心金立的各界朋友:

金立集團自危機發生以後,前期我們採取了引資保生產方案,現在採取了裁員降費用,引資保生產的方案,於上週五(3月31日)正式發文,對金立工業園的部分員工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未來,金立工業園將保留50%左右的員工繼續生產,保證生產線的正常運轉,同時也有ODM廠商協助生產金立手機,為金立在國內與海外的訂單供貨。

金立集團與員工解約是以平等自願為原則,協商一致為目標,並非強迫行為,尊重員工自主選擇,不強迫、不威脅、不利誘、不欺騙。補償標準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對離職員工按照“n+1”的方式進行補償,並與員工簽訂補償協議書,經濟補償金分期支付,自補償協議簽訂次月起開始支付,按每月支付1個月補償金的方式進行,最長8個月內支付完畢。如果補償金不能按期支付,員工未支付補償金依然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並且可以到勞動局進行仲裁。若員工不願解約或員工不同意分期支付,可以不接受解約,我們會繼續保留勞動合同關係。

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等特殊人群,不納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範疇。

裁員是金立自救的系列措施之一,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班子對金立的重組充滿信心,金立在全球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等部門的很多小夥伴們仍在崗位一線堅守著,大家都希望已經成立16年的金立手機能夠繼續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為社會和國家繼續創造價值,為中國製造2025添磚加瓦!

懇請各位給我們多一點時間度過這個難關。

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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