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这都到三月份了,还没有开工。该给员工怎样发工资呢?

出彩中原人


你是老板就不要计较了,不要计较那点工资,凝聚员工的心,复工后会更加努力为你挣钱,长远看老板不会吃亏。


渔舟唱晚64476702


你好,我是 ,有话直说的子骞,很高兴为你解答疑惑。

我是一家国企的HR,我仅从我们单位三月的薪酬发放角度给你支招。话不多说,直接来干货。

一、我们单位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我们单位的薪酬发放是根据上个月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的,今年三月份跟往年不同,由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复工,所以考勤统计也有所不同,本月我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大家的工作状态分为住单位工作未回家,住单位工作返家,居家待命,异地未返回四种,四种工作状态分别用★,☆,○,*四种符合进行区分。同时可以看到我们并没有统计2月1日、2日两天,这是由于国家延长后的假期到2月2日截止,所以对之前的在本次不予统计。

二、我们单位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二

二月由于我们单位采取的是远程云办公模式,情况较为特殊。因此我们单位综合人力资源部、工会委员会、公司领导的意见,对上述四种工作动态的员工分别赋予不同的工资系数。工资标准系数为1,疫情期间其中住单位工作未回家为1.2,住单位工作返家1.1,居家待命0.9,异地未返回0.8。既体现了公平同时兼顾到大多数人,还对少数贡献较大的员工予以适当的倾斜。

三、我们单位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三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前面也说到2月1日、2日两天不在上述工作动态统计范围内,我们单位对于法定节假日这两天到岗上班的人员,按照加班进行处理,加班费由通过其他费用进行列支,不在基本工资予以体现。合法合规的同时,保证员工付出所得相匹配。

四、我们单位工资发放的依据之四

关于二月职工工作动态情况,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实际进行填报,职工工作状态统计情况需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公示佐证材料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上报。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在疫情结束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出现的错报、漏保、多报情况,从严从重考核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目前我们单位工资已经完成银行打卡,员工已经收到本月工资,这就是我们单位的工资发放依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 ,专注人力资源管理,聚焦职场分析,如果觉得我的分析不错,欢迎点赞+关注,听子骞直说职场。


子骞职说


工资涉及员工的重大利益,无论发与不发,发多少,都尽可能履行民主程序,赢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在这个特殊时刻,更需要员工和企业一条心、一起拼,共渡难关。

对于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来制定是否该发放工资以及发放工资标准。

延迟复工属于在法律上属于停工期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延迟复工到底属于休息日还是停工期,法律上对于这两者的薪酬发放规定是不一样的。

因为新冠状病毒疫情,国务院发布通知将春节延期至2.2号。部分城市又单独发布政策,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9号24点复工,另对部分行业最早复工日期也做出了规定。

1.31号-2.2号是休息日(2.2日是星期日,1.31、2.1号是国务院规定延长的假期)。

从2月3号之后的延迟复工,都属于停工期。

按照法律规定,停工期应发放工资

国家相关法律对于停工期的薪酬发放规定如下:

  •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2月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如果三月份仍然停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而对于生活费的标准,部分省份也有一些规定。

  • 北京:《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 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 上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广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13号)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 浙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所以,首先要看看当地政府有没有出台规定,如果有规定,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则需要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可以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制定。

还需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当然,法律是下限,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制订政策。法律的本意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如果企业因履行法律规定而导致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损害更大。

  • 如果企业资金压力较大,无力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在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缓发;

  • 如果企业本身实力比较雄厚,可以高于政府相关规定的标准,比如正常发放工资等。

工资涉及员工的重大利益,无论发与不发,发多少,都尽可能履行民主程序,赢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在这个特殊时刻,更需要员工和企业一条心、一起拼,共渡难关。

我是@松哥聊管理 ,资深企业管理顾问、人力资源专家,专注于职场经验、管理方法分享,欢迎您的关注,一起成长!


松哥聊管理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是一名财务人员,从企业角度来说几个月没有收入确实比较困难,但是如果从长远考虑有也是笼络人心的一个好机会,毕竟员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

一,如果企业平时运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也不错,不妨给员工正常发工资,让员工在这特殊时期有归属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是有利的

二,如果企业比较困难,可以按特殊办法发放工资,比如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或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这样既能降低企业成本,也能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如果现金流有问题那么也可以缓到疫情结束后再发放工资

个人愚见,希望能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吃榴莲的佩佩徐


我们公司已经正常复工一周了,国家第一次延长的假期按正常休息,带薪休息。第二次延长到正月十六,领导说按最低工资的70%发工资,之后我们是有需要来公司或者在家办公,按正常工资发放,其他的没上班按事假不发工资。

三月没有开工,可以和员工提一下,相互谅解吧!特殊情况,没办法,公司和个人都需要生存,公司都不存在了员工也就没有了收入,员工流失了公司也要面临一段时期的混乱,更不利于发展。这个时间都个让一步,才能持续性发展。


漫漫长路love


今年我们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很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挑战。企业不经营就没有收入,但是企业的成本还是存在的。比如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的房租,银行欠款的利息等等。当然,国家确实也出台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可以减免5个月的单位承担的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减半征收5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在6月底以前缓缴。关于职工工资的有关规定\r\r实际上,国家级的职工工资支付文件叫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各省市可能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实施办法。\r\r《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各省市一般都是规定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各省市都是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或者待岗工资,标准各地并不相同,一般是70%到100%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因为疫情遭到隔离的劳动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被隔离的劳动者,既包括因密切接触被隔离的人员,也包括外地返回后对当地政府要求自我隔离的人员。\r\r如果是说被确诊了,那么就不能享受这样的政策,只能按照有关病假的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了。医疗期,是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最短三个月,最长可达24个月。医疗期的待遇一般叫做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企业就是不支付工资怎么办?\r\r企业虽然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让人们觉得很可怜,但是我们要知道职工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前提的。员工没有收入,正常生活都难以过下去。比如偿还房贷、基本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等。如果不按时支付工资是很严重的行为,国家的处理方案也是非常重的。\r\r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企业如果存在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正常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应当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r另外,对于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r\r由于有拖欠工资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故意让企业倒闭,原先的企业主说不定会被列为失信人,高消费被限制,飞机都不能坐了。如果涉及侵吞企业财产的,不仅会被强制执行,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r所以,还是建议企业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会有一大堆麻烦事情。如果企业确实经营困难,跟效益相关的绩效工资、年终奖未来可以少发,班可以少加,但是基本的工资绝对不能少。




在孤独中也可以生活


面临这突如其来的疫情病毒,给国家、企业、家庭来了一个措手不及。2019年末本来是形势一片大好,但被疫情搅和的一塌糊涂。为了战胜新星冠状病毒,国家一声令下,一夜封城,全民抗疫。除疫情一线的工作战斗人员,人人宅家,阻击疫情扩散蔓延。工厂停产,公司停工,给,本该轰轰烈烈顺利进行生产的企业公司,以致命的打击。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财大气粗,家底丰厚,坚持一阵毫无问题,员工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企业员工双满意。而对于那些民营小企业公司,他们的日子却不好过。本来企业就是微利,刚在创业路上。家底穷,盈余不丰厚,刚好能给员工发工资。一场疫情,让这些小型企业雪上加霜,公司运作又一次陷入困境。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公司和员工一定加强沟通,尽快出台相关协议,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公司体贴员工的难处,他们一睁眼,就面临租房费,房贷车贷,生活费。这一切除了钱,还是钱是硬道理。员工也要体贴公司的难处,公司不开工,产品没有,产值何在。公司面临的困难也不少。这样二者协商一个两全其美的协议,公司员工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度过难关,只有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好日子一定会随之而来








郑书喜


对于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企业经营状况来制定是否该发放工资以及发放工资标准

延迟复工在法律上属于停工期

因为新冠状病毒疫情,国务院发布通知将春节延期至2.2号。

1.31号-2.2号是休息日(2.2日是星期日,1.31、2.1号是国务院规定延长的假期)。

从2月3号之后的延迟复工,都属于停工期。

按照法律规定,停工期应发放工资

国家相关法律对于停工期的薪酬发放规定如下: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2月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如果三月份仍然停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当然这个法律标准还需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如果企业因履行法律规定而导致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损害更大。

如果企业资金压力较大,无力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在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后期补发;

如果企业本身实力比较雄厚,可以正常发放工资。

不管哪种发放办法,企业和员工之间都要相互理解,企业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要尽量保障员工的利益,

同时员工也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换位思考,大家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相信一定可以平稳度过这次疫情。


鑫之所向


疫情期间首先感谢你还能替员工们着想,之余怎么发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有此一念,已经让员工感受到了你的真诚,你的付出。

今年疫情让很多老板和公司受到严重的冲击,以至于很多公司现在还没开工,这个关键时期对每个老板都是一种考验,只有大家一起挺住,共度难关,把公司当家来建设,相互体谅,相互成就,疫情过后将会迎来一片春天,所以怎么发工资应该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在当下寻求新的机遇。

祈福疫情早日结束,祝愿所有的老板们工作顺利,一切旺起来!


悦天子安


你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能否想办法尽早些开工吧。要不然时间长了老员工或熟练工肯定是走的,因为打工者都是挣钱养家过日子的。今年因为疫情原因,复工复产已经几度延迟了,现在还不能复工的公司老板和员工肯定是非常焦急了,但最焦急的应该是打工者、公司员工,因为公司、工厂再不复工,员工就没有收入而影响到日常生活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原来的公司、工厂到现在还没有复工,为了生活员工肯定是另选别的单位上班挣钱,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如果公司确实近期无法复工,为留住员工,只能给员工发放月基本工资,并说明原因,及尽早复工复产吧。这只是我们老板的做法,不知你又想出了什么好办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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