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印發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

為統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奪取糧食和農業豐收,日前,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工作指南,對當前春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一、壓實責任確保春播糧食麵積

(一)壓實地方政府糧食生產保供責任。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切實發揮糧食生產優勢,共同承擔起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不低於上年,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市、區),通過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等措施,層層壓實責任。

(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要求各地落實好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統籌實施好稻穀補貼、農機補貼、耕地地力補貼等政策,推進農業大災和收入保險試點,穩定農民收益預期,保護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給農民吃上“定心丸”。

(三)穩定春夏播糧食麵積。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引導農民合理安排種植結構。及早謀劃春夏播作物佈局,重點抓好水稻面積落實,確保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科學合理推進輪作休耕,擴大輪作、減少休耕,輪作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通過代耕代種等方式幫助缺乏勞動力的農戶種足種滿,杜絕耕地撂荒。

二、儘快恢復春耕生產秩序

(四)實施差異化農村疫情防控。按照縣域疫情風險等級評估結果,強化分類指導,科學防控,精準施策,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不搞“一刀切”。打通農資供應、農機作業、農民下田等堵點,儘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春耕生產的影響。

(五)全面恢復生產秩序。儘快全面恢復農業生產秩序,保障城鄉交通運輸正常運轉,確保農民正常下田、農機順利上路、農資順暢流通。抓緊動員農民下田,開展施肥打藥、育秧泡田、深松整地、除草修剪等農事活動,推動春耕生產全面展開。

三、緊扣農時抓好春管春耕

(六)切實加強小麥春季田管。圍繞“三防一攻”重點措施,即防倒春寒、防漬害、防病蟲草害、攻大穗增粒重,實施“奮戰100天奪夏糧豐收行動”,堅持因苗施策,分類管理,合理調控肥水,強田管促豐收。對有漬害的田塊及早清溝理墒,做到溝系配套、排水降漬;對受凍和弱苗田塊組織補施恢復肥,施好拔節孕穗肥,促進苗情轉化升級。

(七)高質量做好春耕備耕。組織農民做好水稻秧田耕翻培肥工作,備足秧盤、育秧基質、無紡布等育秧物資,加強技術培訓指導,推廣優良食味水稻新品種,應用硬地硬盤育秧、大棚育秧等集中育秧技術,全面推廣機插精確定量等綠色高質高效技術體系,推進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融合,促進水稻生產綠色高質高效。

(八)做好春灌用水調度。根據農作物需水要求,做好春灌用水計劃,加強灌溉用水調配。充分發揮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作用,維護好灌溉秩序。利用灌溉間隙,加快完善灌排設施,保障春灌用水。

四、保障春耕生產農資供應

(九)推動農資企業復工復產。組織指導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關係春耕生產的農資生產企業做好工作場所疫情防控、員工個人防護,儘快全面復工復產,提高開工負荷,切實增加市場供應。因缺乏勞動力影響正常復工復產的,及時採取用工替代等措施,加強地區間勞務供需對接。

(十)推進農資到村到戶。突出解決農資運銷“最後一公里”受阻問題,建立農資“點對點”保供以及化肥生產原輔料和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禁止違法設卡攔截、斷路封路等行為,暢通農資運輸。調度農資供需情況,建立鄉村應急配送機制,保障即時配送,儘早有序恢復門店營業。

(十一)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紮實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瞄準農資經營集散地,圍繞重點農資品種,依法依規加強監督執法,開展質量監督抽查,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農資、哄抬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假劣農資案件。

五、抓好科學防災減災

(十二)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砂石原料、機械、人員等運輸難進場難問題,推動春季農田水利工程和高標準農田儘快復工建設,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完善工程建設驗收監督檢查機制,建一塊成一塊,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抗禦自然災害能力。

(十三)防範自然災害。重點做好防寒抗凍和防澇抗旱。加強監測預警,及早制修訂災害防範預案,做好物資和技術準備。強化技術服務,指導農民落實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措施。

(十四)強化重大病蟲害防控。及早部署小麥赤黴病監測防治,堅持“預防為主、主動出擊”策略,抓住防治關鍵時期,落實防治藥物和裝備,推廣新型高效藥劑,確保防治效果和毒素減控。高度重視草地貪夜蛾防控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防控預案,強化病蟲監測預警,推進統防統治和聯防聯控,確保“早發現、早預警、早報告、早處置”。統籌做好小麥紋枯病、鏽病和蝗蟲等其他病蟲防控,確保夏糧生產安全和質量安全。

六、創新方法開展指導服務

(十五)搞好技術指導培訓。發揮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專家團隊和農技推廣體系作用,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微信、“農技耘”APP、“12316”平臺等新興媒體開展“雲服務”,進行在線培訓、在線指導、在線答疑。及早謀劃建設好綠色高質高效示範片,強化新技術新模式示範帶動功能。組織農技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開展必要的實地指導,幫助農民解決春耕生產實際困難。

(十六)做好規模主體幫扶。支持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特別是設施農業生產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積極組織返鄉農民工和閒置勞動力等,解決生產用工難題。有序組織農民工返崗復工,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服務。組織實施好國家級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項目,鼓勵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為暫時無法開展春耕生產的經營主體,提供異地代管、代播、代育、代購和代儲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幫助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搞好土地流轉合同簽訂、續簽等。要求各地在組織農民工返崗復工和指導春耕生產中,把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作為工作重點,對低收入農戶予以優先考慮。

(十七)強化農機作業服務。制定春耕生產農機作業預案,合理調劑調配機具,組織開展“全託管”“聯耕聯種”“代耕代種代管”等農機作業服務。跨區作業機具轉運納入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範圍,確保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通行,機具及時進村入店。及時協調農機生產銷售企業做好機具和零配件儲備供應,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和機具調試、檢修等,確保農機具和農機手及時投入生產。加強農機質量投訴受理和調解,及時化解農機質量矛盾糾紛。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排查安全隱患,確保農機作業安全。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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