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线索征集」东二路一店面销售假冒“西凤”被罚28500元

您在日常消费中买到过假酒吗?买到假酒你会怎么处理呢?近日,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权“西凤”酒案,没收侵权“西凤酒”酒83瓶,案件当事人被处罚两万八千五百元。市场监管人员提醒经营者,销售假冒商品,数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消费者买东西票据凭证要留好,莫贪小便宜上当受骗。

「315线索征集」东二路一店面销售假冒“西凤”被罚28500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1月8日,渭滨区清姜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举报,称清姜东二路某某商店销售的部分西凤酒涉嫌商标侵权,立刻派执法人员前去检查。经查,案件当事人从2019年4月以来,从不知名的私人处陆续购进6年陈酿西凤酒、华山论剑十年西凤酒、华山论剑二十年西凤酒共83瓶,货值共计11400元。后来经过鉴定,查货的这些产品使用回收酒盒,属于假冒产品。

「315线索征集」东二路一店面销售假冒“西凤”被罚28500元

渭滨区清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小军介绍,当事人销售使用回收包装进行封装的西凤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未实际销售假冒产品,未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并且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应属从轻行政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渭滨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西凤酒”酒83瓶,罚款28500元。

渭滨区清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小军提醒经营者,销售假冒商品,数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不要着急,可以携带相关票据前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反映,也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消费者首先要查看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可以确保后期如果出现消费纠纷时,市场监管部门能找到负责人,能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消费者要保管好付款凭证和相关票据,后期处理也需要这些资料;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品外观等与平常消费的有差异,要及时举报,我们接到后会及时处置。另外,消费者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不能因为便宜而买,因为现在西凤酒价格都是透明的,不能因为贪便宜上当受骗。

(Y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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