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駕駛證扣分已清零,請注意“查收”

你的駕駛證扣分已清零,請注意“查收”,疫情期間你的駕駛證積分還有多少?

  由於疫情影響,全國人民已經閉關一個多月,包括我們的愛車。隨著近日情況的好轉,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復工,我們的愛車也要行動起來了。因此駕駛證的積分還有多少?什麼時候積分清零成為我們比較關注的問題。

你的駕駛證扣分已清零,請注意“查收”

 我們都知道一個週期內的駕駛證的計分是12分,12個月為一個週期,但是這個週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和清零?這一點知道的人就比較少了。

  大多數人都以為駕駛證在新一年的1月1日會自動清零,其實不然,駕駛證的計分週期並不是統一的。一個記分週期內未扣滿12分的,繳清罰款的情況下,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會自動清零,但並不是元旦那天自動清零的。它是根據你拿到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到次年的X月X日。

  記住!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以駕駛證上的初次領證日期(X月X日)為準。

  舉個例子

你的駕駛證扣分已清零,請注意“查收”

  假如你領駕駛證的日期是2019年10月10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19年10月10日的1時起至2020年10月10日24時止。以後每年的10月10日24時,你的駕照都會自動清零。

  如果你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未達12分,但是有罰款未及時交納的,這種情況下記分就不會自動清零了,而是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注意:這是指駕駛人現場違法被查處的,這個違法行為直接被記在駕駛證上,到一個記分週期了不交罰款,記分不會清零,會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這跟車輛交通違法沒有關係,比如闖紅燈、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更不會到期自動默認到車輛所有人駕駛證上。

你的駕駛證扣分已清零,請注意“查收”

  重點來了,如果逾期未繳納罰款的,還會收取滯納金。有人會問,是不管什麼情況,只要沒及時繳納罰款就會收滯納金嗎?不是的。

  非現場執法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不去處理,不裁決就不會產生滯納金;但如果是現場執法的交通違法行為,一旦處理裁決了,就有滯納金了,現場的違法只要上網了,給開單子了,15日後就開始收取滯納金了,每日3%,滯納金最多不超過罰款本金。

  在此特別提醒駕駛人,如果有交通違法行為,一定要及時處理,以免出現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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