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明朝的功臣?奸臣?看他都幹了啥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湖北江陵人,公元l525年-公元1582年)是明代有名的政治家,個性不凡。他從寒微中奮起,16歲中了舉人,23歲 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進士,由編修官至侍講學士令翰林事。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隆慶時與高拱併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初年,代高拱為首輔。當時明神宗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前後當國10年,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北部邊防,整飭邊鎮防務;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南方少數民族叛亂;用潘季馴主持浚治黃淮,亦頗有成效。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卒,贈上柱國,諡文忠。死後不久即被宦官張誠及守舊官僚所攻訐,籍其家,至天啟二年方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嶽集》、《書經直解》等。


張居正,明朝的功臣?奸臣?看他都幹了啥


張居正所實行的一系列改革,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最負盛名的改革運動。他的赫赫功績,在整個中國歷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影響。

一、張居正改革的歷史背景、措施及改革的失敗

張居正的改革發生在明朝後期萬曆元年至萬曆十年(公元1573年—公元1582年),這是明朝乃至整個封建制度走向沒落的年代。十六世紀末封建社會的中國歷史,給了張居正與歷代改革不同的背景和機緣。下面我就張居正改革的歷史背景、改革措施和他改革的失敗三個方面的內容簡單的介紹一下張居正改革。

1.張居正改革的歷史背景

張居正改革的歷史背景主要是表現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三個方面:

(1)政治方面

中國的封建專職主義體制發展到明朝,政治上的集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強度,連宰相的權力都收歸皇帝所有,君主的權力高度膨脹,超過了歷代王朝。然而就是在這種高度強化的專制主義王朝的末年,衰敗的景象遠遠超過了漢末,唐末和宋末,這樣一種極度強化和極度弱化的勢態,是歷代王朝從未有的境遇。

明朝初年明太祖廢了丞相,設內閣輔政。明朝初期的幾個皇帝還能勤政,可是到了明朝末年,皇帝長期不利國務,這就使得政治重心落到了內閣身上,誰成為首輔,誰就能主政,實際上就握有最高的權勢,這就必然招致統治集團內部爭奪內閣首輔的鬥爭非常的尖銳。嘉靖,在隆慶年間短短六年的時間裡。徐階扳倒嚴嵩,高拱又推倒徐階。李春芳被高拱擊敗,高拱又被張居正轟跑,幾乎是一年一變。統治集團的腐敗,混亂和失控急需改革。

(2)經濟方面

在經濟方面,財政上的困難比政治危機還要緊迫。社會經濟最棘手的是土地兼併問題,土地集中私人的規模愈來愈大,皇親國戚爭先恐後地吞併土地,一旦佔為已有,就利用特權瞞田逃稅,土地被兼併愈多,國家的稅收愈少。嘉靖皇帝的四子朱載圳在湖廣佔有良田數萬頃,隆慶皇帝兒子的王莊、王店遍及各地。有爵位的勳臣、有權勢的太監、有功名的鄉紳,利用他們不納稅、不當差的優免權紛紛搶佔土地,各類莊田迅速擴張。國家的稅源逐漸枯竭。隆慶五年,全年財政的總收入只有250 萬兩,而支出達到400 多萬兩,赤字超過三分之一。政府累年的收入每況愈下,而皇室的龐大開支卻有增無減。隆慶皇帝的宮廷耗費比國初多至數十倍,官員的貪汙、浪費和浩大的軍費更加重了財政的拮据,國窮財盡已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3)軍事方面

在軍事上,由於這時的明王朝,土地兼併愈加嚴重,導致了流民四散,百弊叢生,國家帑藏空虛,用度匱乏。使得嘉靖年間,蒙古土默特部首領俺答汗因“貢市”不遂而發動了“庚戌之變”。同時南方土司爭權奪利,尤其岑猛叛亂,震驚了全國,並且東南倭寇騷擾沿海,民不聊生。

張居正面對上述的政治危機,國窮財盡以及軍事的敗壞,他立志要廓清天下之患。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皇帝病故,遺詔命高拱,張居正,高儀共同輔佐十歲的小皇帝明神宗。高拱是首輔,為人驕橫,在他的心目中張居正是下屬,高儀年老多病,都不是自己的對手,唯一能和自己爭權的是司禮監太監馮保,在高,馮的鬥爭中,張居正乘機聯合馮保,擠走了高拱,有逢高儀病逝,得以循序升為首輔。他本來是小皇帝的老師,又是唯一在健的顧命大臣,得到了皇帝的完全信賴。在他主政的十年間,實際上是掌握了明帝國的大權這為他實行改革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張居正,明朝的功臣?奸臣?看他都幹了啥


2.張居正改革的措施

作為—個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張居正對明王朝所面臨的問題有深刻認識的。他認為當時國力匱乏和盜賊橫行都是由於吏治不清造成的。官吏貪汙,地主兼併,使得地主階級越來越富有,社會的大部分財富集中到了他們的身上,而國家卻越來越難以維持應有的開支,再加之皇帝的窮奢極欲,百姓因此才飢寒交迫,落草為寇。由於張居正客觀地分析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正確地把握了問題的實質和關鍵,這才使他的改革能夠順應歷史的潮流,並受到廣泛的歡迎。

基於上述的看法,張居正決定先從肅清吏治開始著手,然後再對全國的政治、經濟、軍事進行全面的大的改變。在經過長期的準備之後,從明萬曆元年(公元1573年)開始一直到明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張居正先後從政治、經濟、軍事三個方面對處於風雨飄搖中的明王朝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內政方面

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其中心措施主要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翫忽職守的腐敗作風。他認為當時的朝野洩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加強官吏的考核手段,並淘汰懲治了一大批官員。他創制了“考成法”[[1]284,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選用並提拔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並且整頓了郵傳和銓政,他的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2]189 和“強公室,杜私門”[[3]198。在執行時,嚴格賞罰制度,使賞罰有準,絕不姑息手軟。經過短暫的整頓之後,在張居正執政期間,整個明王朝的行政能力大大的提高。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應當逮捕,但朝廷輿論認為此事很難辦,張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派飛馬前去捆綁沐朝弼,沐朝弼沒有反抗,被解到京師,張居正免他一死,將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張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撫,決定壓一壓他們的氣焰。只有他們有一件事稍不妥,馬上加以責罵,又飭令他們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當時天下太平已經很久了,盜賊群起,甚至搶劫官府庫房,地方政府常常隱瞞這類事情不上報,張居正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職,地方官再不敢掩飾真情,抓到強盜,當即斬首處決,並追捕他們的家屬,盜賊因此衰敗。

(2)經濟方面

經濟改革是張居正整個改革之中成績最為突出方面。一條鞭法則是張居正在經濟改革方面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

明朝初年的賦稅制度十分繁雜。當時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徵收。此外,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一條鞭法的內容是:“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徵銀,官為分解,僱役應付”。[4]245就是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大大簡化了徵收手續,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實行這種辦法,使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解除勞役負擔,有田的農民能夠用較多的時間耕種土地,對於發展農業生產起了一定作用。同時,把徭役改為徵收銀兩,農民獲得了較大的人身自由,比較容易離開土地,這就給城市手工業提供了更多的勞動力來源。沒有土地的工商業者可以不納丁銀,這對工商業的發展也有積極作用。

一條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歲入有了顯著的增加,財政經濟狀況也有不少改善。國庫儲備的糧食多達1300多萬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間國庫存糧不夠一年用的情況,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在其他的方面張居正還曾經任用著名水利學家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田廬皆盡已出,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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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軍事方面

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梁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3000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互市又使邊疆在政治經濟上保持穩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領)為順義王,在大同、宣府、甘肅等地立茶馬互市,保持貿易往來,俺答長久沒有來犯邊關。

過上述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機器,基本上實現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4]441,國家的經濟狀況有了改善,財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國防上增強了反侵略的能力。當然,張居正倡導改革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而是為了鞏固明朝的封建統治。因而,他的變法不可能觸動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補補的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會必然滅亡的歷史總趨勢。儘管如此,張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3.改革的失敗

張居正的變革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大明王朝的統治,但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促進了經濟發展,因此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取得巨大的成功。他不愧為中國封建社會傑出的政治改革家。但他作為一個政治家,卻缺少豁達的風度,他的改革又觸動了一些官僚集團的利益,自己又不甚檢點,給反對派留下了許多口實,在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他病逝以後,新法全部被推翻,自己也身敗名裂。而導火線則是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張居正父親死後“奪情”事件。

封建官員父母死了,必須離職回家守孝三年,(至少27個月),假如政務緊急,離開不得,那麼皇上可以“強迫”他留在位上,不回去盡孝子之情,算“奪情”。這一辦法只能在極特殊情況下偶然一用。此時十五歲的皇帝離不開張先生,張居正也覺得變革正在展開,如離開,恐中間有變,戶部侍郎李幼孜想討好張居正,就首先上疏提出喪期內張居正不去職,以喪服辦公,兩宮太后也不願張先生離職,於是張居正決定遵旨“奪情”了,但當時就有許多人認為這樣做不可以,這些人都遭到了廷杖、貶斥甚至流放等。

第二年,張居正的父親死去一週年,張居正請假,回原籍安葬父親,皇帝給了他三個月假。張居正帶隨從和護衛還鄉,一路上地方大員郊迎郊送,還送上許多贐儀和奠金。而江陵城為張居正的父親葬禮,傾城出動,葬禮空前的盛大。張居正安葬完父親回京,司禮太監何進代表皇帝揩百官在郊外迎接,兩宮太后也各派太監李琦、李用來宣諭慰問,恩寵甚佳。但神宗自即位以來,由馮保照料他的生活,關懷備至,稍不聽話,馬上去報告慈聖太后,慈聖對皇帝訓導很嚴,每每說:“要是張先生知道了,怎麼辦?”神宗皇帝很怕張先生,漸漸長大了,心裡有一種壓抑感,開始討厭張先生了。張居正自從父喪後,更加偏激,驕縱,對官員升貶,大多憑個人好惡。周圍辦事的人多接受賄賂,居正的三個兒子都考中了進士,家奴遊七捐錢買官,置身士大夫行列,人們對張居正越來越不滿了。

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張居正病逝。反對他的人開始反攻了。反對派把矛頭對準了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神宗皇帝此時已是二十多歲的小夥子了,他要自己“乾綱獨斷”,於是下令取消“一條鞭法”。其實已把矛頭指向了張居正。反對派們更加活躍了,被馮保、張居正排擠走的前任首輔高拱也送來了《病榻遺言》,為自己申冤,遼王妃王氏也上來奏疏,說張居正誣陷遼王,霸佔王府(張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獲罪遼王的王府),神宗終於給張居正加上了誣衊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等罪,下詔抄了張居正家,並把其子弟全發配到雲南的“煙瘴地面”。

在這種情況下張居正改革的一系列措施當然就不可能再繼續實施下去了,新政的廢除,首先從放鬆馳驛的限制開始,恢復權貴乘驛的特權,繼而取消考成法,一切皆與新政反其道而行之,“由是,上下恬熙,法紀漸至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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