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訟所需證據材料

1、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1)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的證據;其他部門處理糾紛的相關證據;

(2)被告實施侵害行為的證據;

(3)人身受到侵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有關照片等);

(4)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據、醫療部門准許專人護理的證明和護理費憑證、車船票等);

(5)要求賠償喪葬費或生活費的,關於親屬關係的證明、受害者生前撫養、扶養、贍養情況的證明、喪葬費憑證;

(6)被告無過錯或受害人對發生損害亦有過錯的證明;

(7)其他證據。

2、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1)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的證據;

(2)被告實施侵害行為的證據;

(3)財產受損害情況的證明(財產名稱、數量和發貨票、受損害現場和實物的照片、有關部門的鑑定等);

(4)財物修復所需費用的證明;

(5)產權有爭議的受損財產的產權證明;

(6)被告無過錯或者受害人對發生損害亦有過錯的證明;

(7)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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