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少公園存在違規遛狗情況!執法部門已經開出罰單

公園風景優美,是不少市民散步的第一選擇。記者注意到,我市多數公園雖設有明顯禁止攜犬進入標誌牌,但仍有部分狗主人依舊我行我素,不僅對公園環境造成汙染,還給散步的市民造成了困擾,造成矛盾不斷加深。記者瞭解到,我市執法隊員已經對違規遛狗情況開出過多張罰單。


我市不少公園存在違規遛狗情況!執法部門已經開出罰單

記者走訪了我市市民廣場、湖海塘公園、施光南音樂廣場、婺州公園等多個公園,發現公園內均存在遛狗的情況,而這些公園多數在出入口和主要幹道上均設有禁止遛狗的標誌標牌。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正在散步的市民,不少市民對於違規遛狗都有怨言。“有些人遛狗不籤狗繩,會從綠化帶突然竄出來,很嚇人。”市民周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被嚇到過好幾次。而更讓市民惱怒的是,一些遛狗的市民對狗的大小便“不聞不問”,在公園內遊玩的市民時常會踩上“狗屎雷”。


我市不少公園存在違規遛狗情況!執法部門已經開出罰單

記者瞭解到,全國第一部地級市養犬管理地方性法規《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在2018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其中對禁養規定、養犬條件、養犬行為規範、犬隻禁入區域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3月11日上午,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江南中隊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在市區通濟橋與雙溪西路之間的江堤上有人用束犬鏈牽著一隻未佩戴犬牌的黑白色中型寵物犬,該路段設置有明顯禁止攜犬進入標誌牌,遂對該犬隻進行了收容,此後執法隊員對狗主人葉女士處以人民幣500元的罰款。據介紹,這是《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開始實施後,該中隊首次對犬隻禁入區域進行處罰。

執法隊員告訴記者,根據《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有如下規定:“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養犬人攜帶犬隻進入犬隻禁入公共場所以及政府具體劃定並公佈的犬隻禁入區域的,由養犬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登記牌、收回犬牌,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我市不少公園存在違規遛狗情況!執法部門已經開出罰單

這已經不是我市執法部門對違規遛狗開出的第一張罰單。據介紹,下一步我市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持續抓好落實“禁止公園遛狗”這一項管理工作,還市民一個安全、舒適、優美的戶外娛樂休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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