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难产的大车培训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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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从2014年点燃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以来,至今也有4年的时间。但总有一种“雾里看花”、“隔岸观火”的感觉。

一、事故倒逼职业化需求

近几年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不断。无一幸免与大型汽车及驾驶员有关。尤其是大型客车。公安部门列为重点车型。下面列举几例有关事故:

2018年1月31日国家安全监督局发布的《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称,陕西安康京昆高“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1 号隧道洞口端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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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事故现场

2018年2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省道S316枫林镇路段,一辆江西牌照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与一辆湖北牌照挂货车迎面相撞,导致10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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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省道S316事故现场

2016年7月1日晚,一辆从河北省邢台市出发驶往辽宁省沈阳市、牌照为“冀EA5566”的长途卧铺客车,途经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发生事故。初步调查,系车辆爆胎后冲出路外,坠入高速公路桥下的闫东渠内。该客车载有30人,事故造成26人死亡,4名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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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事故现场

一幕幕事故令人痛心。但如今的道路交通事故,似乎习以为常。麻木到见多不多、见怪不怪了。民间流行一句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故发生不是自己,没有身同感受。只有当事了,才知道觉醒。总之,道路交通事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生活中频频发生着。

二、
明确部署职业化政策

面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现状,国家先后部署相关政策,欲改变交通安全现状。

对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最早见于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

为落实国发〔2012〕30号提法,2014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试点。

2015年12月恰逢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再次提出职业化:

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

其中国办发〔2015〕88号工作目标,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为落实这一政策,交通部门在2016年初也制定了相应的改革进程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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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毕竟与教育部门有关联。因此,2016年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交人教发〔2016〕179号),其中提出: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建设与改革,支持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系)。

其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问题,但从其描述看,也间接提出了一些要求。也算教育部门对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开始松动。

之后,2017年8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安委〔2017〕5号),也作了回应(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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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2017〕5号安全需求片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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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2017〕5号安全需求片段之二

以上历数政策的纲领、改革的目标以及规划的制定等,无不让人对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充满信心。

三、举步维艰

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社会急需,顶层设计清晰,部署明确,但遗憾的是进度举步维艰。按照市场的说法,也就是“有价无市”。即喊的人多,成交的人少。究竟为何?现试粗略分析,供参考:

1.公共产品市场化运作的时机是否成熟

市场化的动机无可置疑。少花钱多办事,甚至不花钱能办事。在当今社会,在中国金钱社会下的体制下,都会想得出。但这种想法是否具有理想主义色彩。

公共产品是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公共交通亦公共产品,公共安全是公共交通的基础。提供公共交通及安全的服务,都属于公共产品。颁发驾驶证,实际上具有半公共产品的性质。因为,驾驶证所有者,既要满足私人的驾驶需要,又要遵从公共安全秩序。当然驾驶者的驾驶行为对安全影响的程度不同,公共产品属性差异也比较大。小型汽车的生活性驾驶技能,因单一、时间短,而公共产品属性小。大型汽车的职业性驾驶技术,因复杂、时间长而公共产品属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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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

西方国家的运输及服务,与我国相比,虽然都同一事项。但所处的机制、环境(尤其是法律)、条件不同,而采取的手段也存在差异。一味拿来主义,并不见得有效果。因此,我们一方面强调特色机制的同时,又要推行民间纯市场化。从逻辑上看,存在严重的“三明治”现象。

2.大型汽车职业化实际上是目前驾培素质教育的再提升

先撇开大型汽车驾驶员培训职业化问题。目前的驾培(也含有大型汽车),是否已经达到了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大纲要求,并进入成熟时期?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提出大型汽车职业化问题是发展的台阶问题。

多少年来,经过驾培方式的探索,目的在于国家不花一分钱的前提下,实现公共产品的市场化,用市场化优化公共产品,或者通过驾培市场的发展完成道路交通秩序的形成、安全意识的提高。从目前看,不否认这种成就。毕竟全国从家庭无车到家庭有车、从家庭有车到人人有车,毕竟在世界高速公路最长的国度上流淌着三、四亿车辆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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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的任务是什么?

然而,驾培及市场的数次改革,是否形成一个为提高安全意识、为提高公共秩序又兼具提高驾校(企业)经济利益的氛围、气候?如此,可谓已经到达驾培素质教育市场化的成熟发展阶段。否则,驾培机制应当值得反思。

任何事物发展,都有其必然性和过程。驾培素质教育市场化,肯定自身有其规律性。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驾培应当算半公共产品,纳入竞争后,直接的后果就是挤兑了公共安全成分。即驾照只徒有其形,无安全意识或技能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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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汽车职业化培训何去何从

因此,目前的驾培素质教育市场化的成功标志就是驾校经济利益与提高公共安全意识正相关。在此基础上,进行大型汽车驾驶员培训职业化探索,将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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