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涉恶案件宣判 6人获刑

秦楚网讯 图、文/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戴隆伟 熊飞 报道:9月30日,丹江口市法院依法对赵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进行了宣判。涉案6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系丹江口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

据了解,2011年5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赵某伙同被告人陈某、袁某,以在市某宾馆内经营休闲中心为名,多次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城区长期从事卖淫活动。2016年以来,被告人陈某、袁某还多次向卖淫女贩卖毒品获取非法利益。2014年7月8日13时许,被告人王某因香烟价格问题与被害人邬某某发生争吵,并于当晚20时许邀约被告人王某、袁某一起殴打邬某某,还对其店内的物品进行损毁、打砸。

丹江口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陈某、袁某组成恶势力团伙,长期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贩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且被告人霍某协助被告人陈某运送卖淫女,被告人王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辖区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系丹江口市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丹江口市法院、丹江口市检察院、丹江口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和社会群众代表到庭旁听了此案的审理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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