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18年城區公辦初中七年級新生搖號錄取工作,進一步健全和規範陽光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切實取信於民,促進教育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搖號錄取基本情況
1.參與搖號人數、搖號中籤人數、中籤率
<table><tbody>學校名稱
參與搖號人數
搖號中籤人數
城區一中
162
41
城區三中
302
261
城區四中
624
115
2.各學校參與搖號的對象:
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納入城區小六分流且全國學籍管理系統在籍在冊的學生;第一志願填報該校且未被錄取的無房無戶類生源。
二、搖號錄取原則
(一)程序規範。規範搖號錄取工作程序,全面實行陽光規範操作,確保派位搖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由中心學校統一組織搖號,學校具體執行。
(二)全程監督。邀請縣紀委派駐組、縣教育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媒體記者等人員到現場參與監督搖號錄取全過程。
(三)權威公證。邀請縣公證處對派位和搖號全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公證,確保派位搖號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四)全程攝像。對搖號全過程攝影攝像,並保存影像資料。
三、搖號錄取地點及參與人員
(一)搖號錄取地點:城區各中心學校安排。
(二)現場參與人員
1. 操作人員:聘請懂電子計算機技術或具有搖號錄取經驗的人員具體實施。
2.監督人員:邀請縣公證處公證員、縣紀委縣監委領導、縣教育局領導、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媒體記者等相關人員代表參與。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搖號錄取學生名單
中心學校對符合參加搖號錄取條件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上報教育局篩選確定,然後再移交給各中心學校。
(二)搖號錄取辦法
中心學校組織各招生學校具體實施,縣紀委縣監委、縣教育局派人監督,縣公證處公證員現場公證,誠邀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家長代表現場監督,全程攝影。
(三)搖號錄取程序
1.檢測搖號軟件。搖號前,輸入一組非本次搖號錄取對象名單進行搖號,公正人員對搖號軟件進行現場檢測。
2.開始搖號。將參加搖號錄取的學生名單輸入搖號系統,進行現場搖號錄取。由公證處負責人審核搖號對象,發出搖號指令。
3.鎖定搖號結果並一式四份存檔。
4.公示結果。對搖中的結果進行公示。
(四)現場搖號相關要求:
①搖號按鍵由操作人員操作,搖出中籤學生名單。
②對搖號結果現場打印,並由現場人員簽字、蓋章。
③搖號完畢後,由公證員確認搖號結果並宣讀公證詞。
④搖號過程中,出現不可抗拒因素或電腦故障,已搖出的結果無效,待恢復正常後繼續搖號。
五、搖號工作安排
1.8月20日下午,在各中心學校設定的地點對參加搖號錄取的學生分校進行搖號錄取。搖號結束後,打印中籤學生名單,一式四份,並由公證員進行公證。
2.8月21日,公示搖號結果。在縣政府門戶網、縣教育局官網及微信公眾號公示搖號錄取結果(搖中的學生名單)。
六、保障措施
1.廣泛宣傳。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消除社會疑慮,確保派位搖號工作平穩進行。
2.精心部署。中心學校及相關學校要各負其責,認真審查學生材料,規範操作程序,陽光操作運行。
3.加強監督。加強派位搖號操作全過程監督,切實增加操作透明度,在縣紀委縣監委的監督下操作,並由公證部門對搖號過程進行公證,確保派位搖號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4.嚴肅紀律。參與電腦派位搖號的各類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嚴禁違規違紀行為發生,一經舉報查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嚴禁買賣或贈與學位。嚴禁搖號中籤者將自己的學位買賣或贈與他人,凡搖號中籤者放棄學位,該學位自動空缺,不替補,不安排。
邵東縣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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