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要罚款,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属于什么行为?违反劳动法吗?

欧阳文玉


上班迟到要罚款,只要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是合法的;至于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按照加班或是安排调休,也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至于题主说是否违反劳动法,这还得分具体情况来看,并不能给予一个准确的说法。

1、上班迟到要罚款是否合法?

通常来说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只要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凡是上班迟到,将予以罚款处理。那么公司对迟到的员工进行罚款,就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不过在这里要纠正一下“公司罚款”,其实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罚款只有行政执法机关才能拥有处罚的权力,而公司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主体资格。

因此公司罚款的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公司“扣工资”。

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这个是合法的,因为你违反了公司的制度,但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规定了公司对于迟到员工的处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另外扣发完工资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迟到的员工要罚款。而公司却对迟到的员工进行了罚款处理,那么公司的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因此对员工迟到要罚款的处理,是否合法,关键是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已经明确。如果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罚款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是否合法呢?

业余时间其实就是员工的休息时间。严格来说员工的休息权是受法律的保护,任何公司不得随意侵犯。

因此企业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要么就只能算加班,要么调时补修,这才是合法的行为。

为什么说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加班呢?其理由如下:

【1】会议、培训实际上就是单位的内部业务交流,可能是想避开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称呼。

【2】会议、培训是单位要求的,就体现了单位的意志。

【3】会议、培训是否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主要是单位内部培训和沟通会议都在业余时间,属于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延长工作时间。

所以,这样的内部会议培训都属于加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如果企业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工作时间进行这些培训与会议。

如果公司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既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时补休,那公司的行为就是不合法,也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判断公司对迟到的员工罚款,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是否合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绝不能一概论。

片面的去说公司的行为合法,或者是不合法,其实都是不准确的一种判断,很容易对读者带来一种误判。

当然现实情况是,公司作为强者在对待员工的时候,并没有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喜欢抱着一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想法,随意损害员工的利益。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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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说提问的真是恰到好处,职场上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存在。美其名曰规范管理,实则呢?就是为了占用员工的时间,去做平时工作应该做的事情。

我的一个朋友他们公司就和题主提问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简单说下他们公司的情况吧。

关于上班迟到

他们公司最初是一个月有三次打卡补救机会,如果迟到可以调休算自己半天没有上班。现在变成了根本没有打卡补救,迟到就算旷工扣三倍工资;如果想调休,必须在调休时间开始之前;甚至加班都变得很变态,加班必须在加班结束之前提流程,不然根本提交不了,也没有办法补救。

对于这种情况,让他们公司的同事怨声载道,但公司美其名曰为了“公平”,也表明自己公司的打卡时间实时显示,为了规范大家养成好的习惯,但是有没有想过员工在工作中一些特殊情况存在呢,什么事情都一刀切就显得太过于武断。

关于业余时间开会、培训

对于我朋友的公司一样存在,基本上开会都不是上班时间开会,开会之前会提醒大家开会(在马上快下班的时候开始开会),到了周末开始进行培训学习,美其名曰为了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让大家可以在工作时间更好的工作。

每个月会让大家提意见,对于哪里认为做的不好可以直接提问,但是对于这类问题提了和没提一样,根本不给予正面回应,该如何做还是一样做。

他们公司并没有考虑到员工的感受,员工也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去释放职场给自己的压力,而不是每天24小时的服务于公司。

从为了员工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公司确实是为了员工着想的,希望他们做的更好;但从人性化的角度看,公司并没有把员工当一个“人”来看,而是把他们当成了工作的机器,让他们一直为公司服务。

一个人性化的公司是在培训员工的基础,上给予员工一定的激励,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而不是一直在恐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夜泊痕


这个问题好,给您一个赞。先不说能不能解决,特别是销售行业,主要就是北京房地产中介,早上来晚了罚款,晚上九点下班,然后都是晚上九点多开会,有时候不开会也会加班到11点多,然后第二天早上晚一分钟还是需要罚款,平时也不给休息,特别是港资公司,香港的更扣


实话实说1231


迟到算什么,我们厂打卡只半小时内电脑自动识别,.有次我来早了半小时打了卡,好了电脑给我算缺勤,NM的,这下好了找了几个部门领导签字花了两天时间才改为正常,这电脑权力越来越大了,某部科幻片早晚有一天要成为现实,人类将灭亡!


我喷几下就走


企业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不违法,但是也不合情理。企业应当注意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尽量将工作、开会、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内。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1.下午要下班了,办公室下通知,全体人员请于下班后到公司大会议室,开会,王总安排部署近期生产工作。

2.周五,办公室下通知,经公司党委研究,定于本周六,在公司某某会议室,举行员工技能培训,请各车间班组安排人员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3.周五,公司办公室的通知来了,经研究,为了丰富职工生活,定于本周末举行户外拓展,请各办公室报名参加。

........

这样的情况有很多。公司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总是喜欢利用下班时间、周末节假日休息时间,举行了一些会议、活动、培训等事情,挤占员工本来就很稀缺的休息时间。

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法律并未明文禁止。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法律要求企业必须举行职业培训,但是又给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允许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实际情况,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培训时间的设定,也是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安排员工培训,包括利用业余时间。

同时,《劳动法》对员工劳动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

如果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调休补休,或者是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因此,企业在业余时间安排员工开会或者培训,法律并且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企业的行为,并不违法。

企业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非常不合理,不近人情。

尽管法律对企业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上班,规定了一些权利救济措施。但是,实际上,很少能够执行到位。

下班时间开会,这是经常的。企业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又能将工作任务安排下去,理所当然的占用了员工下班后的两个小时。

休息时间培训、组织职工活动,企业更认为是对员工的福利。不管是培训还是职工活动,都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丰富员工的工作生活。企业理直气壮的认为,这是给员工的福利,总不能占用劳动时间吧。

这就是企业的思维,习惯性的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这是不合情的。员工的休息时间本来就很少,总是被这些事情、活动挤占,那还有自己的休闲空间?

当然,企业在员工培训、开会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大多是规定如何开会、开会纪律、如何培训、培训课时等内容,甚至是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培训的处罚措施,很少有规定企业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培训,应该补救员工的休息时间。

就像员工迟到要罚款,但是没有规定员工提前到办公室应该如何奖励!

企业的规章制度,大多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制定和执行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员工的行为,方便企业管理员工。


因此,作为员工,只能默默地接受企业的这种工作安排。也希望企业能够更加珍惜员工,尊重员工,尽量少在休息时间安排工作,让员工能在休息时间好好休息。


职场百灵鸟


关于您的问题,笔者觉得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比较好:

第一、迟到要罚款。如果企业直接罚现金款,这个企业就是越权违法了,企业是没有行政处罚权力的,但很多大型企业企业是不会直接罚款的,工资部分会含绩效,直接以绩效考核的形式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就合法;

第二、企业利用业余时间(这里理解为休假时间)开会培训。这种情况不好直接定性是否违法。

现阶段,很多企业都会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未给予加班费,这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有上进的员工也会希望有培训,培训学到的知识与技能都是自己的,所以很少去计较培训产生的加班费,如果真要计较,也不好维权,想要在企业有长期发展的想法,难免会有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如果斤斤计较,估计很难有发展前途,这也是目前矛盾点所在。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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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老刘


首先,我们要确定一下,罚款是违法的,业余时间培训、开会如果不打卡就不算违反劳动法,为何这样的呢?我给大家解释一下。

为什么罚款是违法的呢!首先我们要确定一下什么部门可以罚钱什么部门不可以,在中国,只有行政部门才有处罚权利,其他的部门都不可以,包括公司,公司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因此迟到罚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现在很多企业都讲罚款改为了乐捐,如果是捐给公司的话,就不违法。

业余时间开会、培训,在很多公司都会搞,毕竟可以节约大家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很多老板都贪这样的小便宜,但是,要记住,如果都是通过打卡后进行的,而公司并没有付加班费,那么就是违法劳动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日员工的上班时间,如果超过了上班时间就必须得付加班费用。

如果不打卡,只是周末过来开会培训,那么便是不违法的,这是自愿行为,不算上班时间。


豆芽菜说职场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公司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计划,开会、培训通常大都会安排在下班后或者休息日来进行。至于违反不违反劳动法,我觉得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公司支付了加班费,那就不违反劳动法;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费,那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因为《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班有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如果是利用下班后进行开会或者培训,应视同延长劳动时间,应该给加班费;如果公司是利用休息日进行开会或者培训,应该给二倍的工资。这的确是《劳动法》规定的。

但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的,能灵活掌握就很不错了。

以我原来工作过的一家公司为例,公司也时常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开会或者培训,公司是不给加班费的。但是,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开会或者培训,公司也不给加班费,是给划考勤的,如半天就给半天的工资,全天就给一天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也都感到比较满意,没有什么怨言。毕竟,开会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培训尽管对公司的发展有利,同时员工也能接受到新知识,对提高自己的素质是有帮助的。

总之,我觉得,作为员工来说,对公司安排的开会或者培训也没有严格套用《劳动法》了,如果什么都套用《劳动法》,可以说是很难在公司立足的。因为,现实和法律的严格执行还是有差距的。太过于较真了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是没有好处的,适者生存是职场不变的不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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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言心语


这些行为都是比较无耻的行为!满意了吗?但是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今天临下班的时候,一起学数据的微信群中刚好也在讨论这些问题,大家一致的观点是这些行为无疑是企业管理者最无耻的行为,但自己却无能为力。

一个刚入职某保险龙头企业的网友和我们吐槽说,“今天周一,刚来第一天,领导通知今晚6点开周会,6点不是下班的时间吗?我问领导,领导说这是周会而已。我心中略安一些。”

我接着吐槽他说:“明天希望你别和我们吐槽了。”

第二天又是临下班的时候,这位网友又出现了,“今天周二,领导又通知今晚6点开会,原来周会完了后,还有部门分享会。我问领导为什么不在工作时间开会,领导说怕耽误大家的工作时间。瞬间想辞职!”

群里一阵哄笑。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状,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不良行为,看在眼里,骂在嘴里,但最终却无能为力,只能选择服从。

我相信有人这个时候肯定在吐槽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大不了换个公司!”

对于这样的朋友,我希望你能明白几个道理:

第一,你可能不是爷,爷可能是企业。对于企业来讲,爷只能是自己,员工只能是孙子,不可能让员工骑在企业的头上过日子,那企业管理会一塌糊涂。

第二,换个公司,可能遭遇同样的情况,难道继续跳槽。这些现象已经并非个例,而是不少企业的管理方式皆是如此。即便跳槽,说不定也只是换个坑位而已。

第三,你所谓的换公司,指不定别的公司进都进不去。并非说各位能力不行,而是这些现象是真实存在许多企业的,如果这些现象不能接受的话,你自己就淘汰了大部分的公司了。

说实话,这些行为是企业真实存在的情况,并非劳动法能够全面管理的,毕竟过于深入企业内部管理了。

总拿劳动法来说事,真的没什么必要。

如果劳动法真的能够很理想化的管理企业,那么,写字楼到了晚上八九点还在加班的人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大家每每打开新闻就能够看到哪家公司的写字楼晚上十一二点都是灯火通明。

所以,即便是互联网龙头企业,照样是存在这样的现象,难道他们不懂劳动法吗?

相反,他们有专门的人事部门,劳动法比高考文言文背的还熟,这一切的行为只能说明是员工自愿的,或者是另一程度上的被迫自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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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现象很常见,大多数企业都在这样干。利用业余时间培训我不反对,也不支持,怎么都行。但是利用业余时间开会,这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事情。还有,上班迟到了肯定是要接受处罚的,不然8:30上班,没有惩罚制度,估计那些不自觉的人,会在10:00来上班的。

至于违不违反劳动法,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所以,单位只要不违反以上时间规定,就不违法。反之,则违法。如果你想要维权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纪律检查部门投诉。

首先,我来谈谈关于上班迟到了,该不该处罚这件事情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以成方圆。”为什么要规定上班时间?一个简单的上班时间节点,包含以下作用:

1.增强员工的时间观念。

2.让员工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规律。

3.有充足的时间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人性的弱点出发,每一个人骨子里都会带有惰性,有的人在后天的锻炼中,能够自己掌控自己的时间,而有的人在后天的锻炼中,根本就改变不了这种惰性。能够掌控自己时间的人毕竟在少数,大多数人还是需要制度性的东西来加以约束的。

在生活中,我们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周内,因为要上班,每天都是弦绷得紧紧的,闹钟只要一响起,就会麻溜的起床穿衣洗脸。而在周末,早晨即使闹钟已经自己响的都不耐烦了,我们还是会赖在床上不起来。

当没有一个处罚制度去规范我们的作息时间时,我坚信, 8:30上班,会有人10:00来上班的,不信的话,有条件,可以试验一下。所以,公司必须要有对上班迟这种现象的处罚制度,这不论是对公司,还是个人,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支持处罚迟到的人。

其次,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合不合理,效果会不会好?

我之前就遇到过一家公司,他们在上班时间内,明明大家都不是很忙,老板就是不通知开会,只要一到下班时间,老板就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然后通知大家开会。

这对员工的心情无疑是一种打击,明明有些员工已经提前规划好了下班后要去看电影、陪孩子、给亲戚朋友过生日,却被老板一个会议通知把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回到家,家人不待见,在亲戚朋友圈内,人家还要讽刺你:你可真是个大忙人,估计赚了不少钱吧。说实话,有些人每天都忙到很晚,低价值的工作,根本就没有让他赚到钱。

占用员工私人时间开会,打乱员工的私人生活,可想而知,这样的会议合不合理?再说了,开会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的,大家都带着情绪开会,还有谁能够实事求是,认真仔细的去思考工作中的问题,还有谁能够开启自己智慧的脑细胞为公司出谋划策。估计大家肯定都想着什么时候结束,赶快回家吧。

如果长此以往,员工肯定会在背后议论老板的不是,抱怨公司下班时间开会,影响私人生活。

所以,公司最好把会议安排在上班期间内,最好放在每周一上午或每周五下午,因为这两个时间点都是大家上班期间不太忙的时候。请不要动不动一到下班就开会,问题倒没有解决,反而制造了问题。

最后,利用业余时间培训,对公司和个人都有哪些利弊

客观的说,公司的某些培训还真得放在下班时间进行,为什么呢?因为培训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不容许中途有过多的干扰因素。如果放在上班期间,必定会有很多工作上的事情来干扰,你需要一边学习,一边分心去处理工作上的事情。这样的话,估计学习没学好,工作上的事情也没有怎么处理好。

我们再从对公司和个人利弊上分析一下,培训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开拓思维,补短板,提高工作技能。那么,对公司来说,培训可以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获取丰厚的营收;对员工个人来说,通过培训学习,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装在自己的脑子里,别人是拿不去的,这对个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提升的过程,对将来的晋升、加薪,以及跳槽都有很大的帮助的。

所以,如果公司把培训安排在下班时间,请不要过多的抱怨,于公,可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于私,可以让自己更好的成长起来。

综上所述,身在职场,你自己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完美,当然,你也不能要求公司百分之百合理。公司只要在大方向上,大的原则上没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接受一些看似不合理小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公司也非神仙,也不能要求它完美无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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