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遭詬病 監管立法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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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鏈接的相同產品,VIP會員的價格竟然比普通用戶還高?近日有網友爆料,自己在某平臺購物時,遭遇“大數據殺熟”。事實上,近些年,對於消費者來說“大數據殺熟”並不陌生,早在2018年就有網絡購物、交通出行、在線差旅等諸多平臺被曝存在殺熟行為。不知不覺中,本該造福於民的大數據技術,似乎逐漸淪為部分互聯網企業殺熟宰客的幫兇。

品質下降、欺負熟客 “大數據殺熟”事件頻發

無獨有偶,並非只有網購平臺有殺熟現象。網友王女士反應,自己一直都是某咖啡品牌的鐵粉,剛開始基本每天都要喝上一杯,後來慢慢發現優惠力度越來越小,特別是跟不常喝咖啡的同事對比發現,網購平臺每週贈送的最低折扣只有3.8折,平日領取劵只有5.5折,而同事隨便打開都有1.8折的優惠券。這不禁讓王女士感嘆:“明明我才是死忠粉兒,卻要花高價。”

同樣,鮮花消費“重度用戶”吳小姐表示,近兩年來一直在國內市場份額前三的某鮮花電商平臺上訂貨,一月4次,一次2束,每月鮮花消費超過600元。但近一年來,她發現該平臺表現出了“欺負熟客”的情況,日常鮮花的品質下降嚴重,但每逢需要續卡的關鍵時刻,質量卻又顯著提升,讓人忍不住續簽。

算法、規則不透明 消費者投訴維權難

去年3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有關大數據殺熟的調查顯示, 56.92%的被調查者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而網購平臺被詬病最多。而由於舉證難,只有不到三成被殺熟者選擇爭取自己的權益或進行投訴。

“死忠粉兒”王女士就優惠券情況聯繫了某咖啡品牌全國服務熱線,接聽的工作人員回覆:“優惠券是系統隨機發放的,沒有什麼依據,有的人能收到,有的人收不到。”對於消費者質疑咖啡消費頻次高的會員,反而收到的優惠券折扣少,工作人員表示,這個需要專員來解答,會盡快回復。但截至發稿時間為止,王女士並未收到回覆。

網友李女士說,為防止殺熟,只能申請多個賬號,“每次買東西都要對比,心累!”由於經營者通常以優惠時間段不同、優惠頻次過多以及技術問題等理由自辯,同時又不對外公佈具體算法、規則和數據,信息及其不透明。所以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後,維權舉證往往非常困難。

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維權可採取不同策略

那麼,大數據緣何變身殺熟幫兇?又該如何維權呢?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大數據殺熟”暴露出大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非對稱以及不透明。平臺根據蒐集用戶的個人資料、流量軌跡、購買習慣等行為信息,通過平臺大數據模型建立用戶畫像,然後根據這個畫像來給用戶推薦相應的產品、服務和相應定價。因此,曹磊認為,互聯網平臺有條件進行“大數據殺熟”,同一平臺針對不同的消費者制定不同的價格已屬違法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認為,對於殺熟行為,消費者維權可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策略,互聯網企業本身利用平臺大數據殺熟,其行為既侵犯消費者數據相關的權利,適用於侵權法,也違背了合同法相關規定;其他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大數據精準投放殺熟,消費者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的相關規定進行維權。

2019年1月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關專家指出,該規定針對的正是互聯網中的“大數據殺熟”問題,但關於什麼是“大數據殺熟”,目前還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其概念具有主觀性和模糊性,《電子商務法》還需進一步細化。

武長海建議,首先,司法部門可針對殺熟事件進行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引,並且儘快出臺《電子商務法》相關實施配套條例。其次,數字經濟的過快發展,出現了監管模糊地帶和監管真空,要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再次,加強關於大數據權利、流轉和買賣的相關基礎性立法亟需出臺。

“消費者自身也應當行動起來。”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張林山認為,網絡消費者應該提升大數據素養和新媒體素養;在手機設置裡面關閉各APP訪問通信錄、地理位置等權限;理性面對商家各種“燒錢補貼”誘惑,避免陷入自覺透露隱私的境地等。遭遇殺熟現象,也要積極蒐集證據投訴舉報,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大数据杀熟”遭诟病 监管立法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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