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不成蝕把米” 無知老漢偽造證據罰款五千


“偷雞不成蝕把米” 無知老漢偽造證據罰款五千

無中生有,偽造證據,在公正的法律面前,非但無法滿足自己心中所想,還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民事糾紛案件,依法對偽造證據的原告鄭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

鄭某某與張某某均為磐石市驛馬鎮小煙筒山村村民。2010年,鄭某某將自己的1垧承包責任田地承包給張某某耕種,約定每年的承包費為4000元。2019年12月,鄭某某以張某某拖欠承包費和直補款合計8722元為由,來磐石法院起訴。依照法律程序,鄭某某需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並無證據的鄭某某,便偽造一份與張某某簽訂的合同書,並簽上張某某的姓名,按上手印,提交法庭。在第一次庭室中,張某某對於這份憑空產生的證據,自然極力否認。承辦該案的劉法官瞭解情況後,重新梳理調查。在第二次庭審的時候,面對莊嚴的法庭,和法官條理清晰地層層追問,鄭某某終於承認了偽造證據的事實。

鑑於鄭某某偽造證據的事實,已經嚴重妨礙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故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決定。是非曲直,法律的天平自有公正判斷,捏造事實,必然無法矇混過關,面臨的只能是嚴肅的處罰。

通訊員 鄒建美 劉貴玉 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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