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2600戶業主,廣大業主決定物業管理由全體業主成立物業管理企業自管可行嗎?

業餘法學愛好者


我認為「可行」關鍵是廣大業主要團結一心,人心齊,泰山移。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讓人詬病的地方太多,一言難盡,物業管理需要探索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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