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券商率先體驗“註冊制”債券承銷 機構預計短期中高等級和城投債獲益

本報記者 李文

近日,上交所和深交所的首隻“註冊制”公司債券均已成功簿記發行,光大證券、中信建投、中信證券作為主承銷商率先體驗“註冊制”流程。

3月16日,深交所首隻“註冊制”公司債券成功簿記,發行人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主承銷商為光大證券。據悉,此單項目適用深交所優化審核程序,從項目申報至完成註冊僅用7個工作日,債券發行金額20億元,期限3+N年,票面利率3.4%。本期債券為附次級條款的可續期債券,是公司債實施註冊制後獲批的首個特殊品種公司債券,為發行人降低槓桿率和增加投資規模發揮了重要作用。

同天,3月16日,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註冊制下上交所首單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簿記發行,由中信建投證券和中信證券作為主承銷商。該公司適用優化融資監管審核流程,項目從申請受理、審核、註冊至簿記發行歷時僅11個工作日,公司債券審核註冊效率大幅提升,債券發行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數據顯示,截至3月16日,上交所共受理首批註冊制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54單,擬融資規模2976億元。

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實施。當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註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實行註冊制,發改委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債券發行實施註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企業債發行實行註冊制。

發改委的《通知》要求企業債券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註冊,由中債登受理,由中債登和交易商協會審核,而此前企業債券發行由發改委受理和審核,由這兩家機構預審。證監會的《通知》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由交易所負責受理、審核,並報證監會履行發行註冊程序,而之前是由交易所預審核、證監會採用簡易核准程序。發改委和證監會將債券發行的受理和審核權力下放給了更偏市場化的機構,簡化了發行流程,預計審核口徑將有所放鬆,審批效率更高,有利於提高債券發行速度。

平安證券的研究觀點認為,公募債發行註冊制便利了發行流程,降低了發行條件,有利於寬信用,但是當前債市風險偏好較低,中高等級發行人尤其是城投企業受到的利好會更顯著。短期信用債供給放量是大概率事件,可能影響信用利差收窄的節奏和幅度。長期來看,放鬆發債企業審核標準會引起市場對信用風險的擔憂,預計信用利差期限結構仍維持陡峭形態。

行業層面,平安證券研究認為,城投是目前債市較為搶手的低風險高收益資產,而且疫情背景之下基建的地位提升,城投所能獲得的政策支持和融資需求短期內都會提升,同時相當部分城投企業此前受到40%的約束而發行了成本更高的私募債甚至非標,預計40%限制放開後,城投融資規模,尤其是公募城投債發行量會有明顯上升。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