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關於人力資源變革的建議

1、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幹部

此次人力資源變革一定要明確華為到底需要什麼樣的幹部,只有從上到下在此點上達成共識,才能造就一批批能為華為的成功不斷奮鬥的幹部。我認為,華為必須建立和培養一支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使命感,對工作、對事業持續充滿熱情,能自我批判和對公司忠誠的幹部。因為幹部只有具有使命感,才能在任何崗位追求成功和進步,不斷改進;才能不計較個人得失。只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對公司忠誠,才能在不斷成長中為公司不斷做出貢獻,否則擔負的責任越大,也許對公司造成的破壞越大。只有自我批判,才能不斷成長和進步,才能團結更多的人共同奮鬥。


2、區別任職資格與幹部選拔條件

任職資格是某職位任職者必須具備的知識、經驗、被證明了能力、素質,是牽引員工和幹部自我學習、自我進步和不斷改進、不斷積累經驗的指南針;是構築公司學習型組織的關鍵。目前公司相當多的員工和幹部不學習、不進步是任職資格管理工作沒有起到作用或沒有發揮作用的結果。此次人力資源變革一定要解決任職資格管理存在的問題,使任職資格在公司能發揮指南針的作用,如此才能構築真正的學習型組織。華為公司只有成為了學習型組織,才可能持續具備競爭力。具備了某業務、技術崗位的任職資格,就能成為此崗位的業務、技術專家,但具備了某管理崗位的任職資格,並不等於能成為此崗位的管理者或幹部。我們以前犯過把幹部選拔條件等同於任職資格的錯誤。但如果任職資格不能成為幹部選拔的必要條件,那任職資格就會形同虛設,也無法成為指南針。因此,任職資格應是幹部選拔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必要條件。


3、真正把職位與薪酬對應起來,切實做到易崗易薪

我們在是按職位付薪還是按個人付薪上一直存在誤區,由於我司多年來評工資是直接評個人,因此幾乎所有管理者和員工都自然而然地認為我司是按個人付薪。但是HAY公司為我司建立的薪酬體系是按職位付薪的體系,與我司多年來的事實理解相差很大。只有真正從按個人付薪轉變為按職位付薪,此次人力資源變革才能真正落地,也只有真正做到按職位付薪,才能做到易崗易薪。我們只有堅決地執行易崗易薪,才不會造成高成本,也只有執行易崗易薪,才能使在崗的各級幹部和員工珍惜本職工作。


4、要把幹得好、幹得一般和幹得差的區分出來,適當拉開幹得好與幹得一般的獎金差距,敢於給幹得差的獎金為零並末尾淘汰


我們的各級主管,特別是中層主管在獎金評定時搞大鍋飯的現象嚴重,不管績效好壞,獎金都差不多,而且不敢把績效差的人獎金評為零。有些主管太多關注員工的感受,在獎金評定時不敢旗幟鮮明,明明比去年的績效差,但不敢把獎金評得比去年少,維持和適當加一點成為最普遍的方法。如此獎金評定方法大大損害了員工不斷追求績效改進的積極性。我們應該把幹得好、幹得一般和幹得差的區分出來,適當拉開幹得好和幹得一般的獎金差距,敢於把幹得差的獎金評為零和末尾淘汰。

5、關注績效的不斷改進

我們在績效管理時最容易犯的錯誤是隻關注績效結果,不關注績效改進,在對新員工與老員工績效評定時尤其突出。老員工由於本身任職能力強,產出多,但可能相當長時間沒有進步;新員工由於來公司時間短,產出少,但進步大;對這種情況有些主管只比多少,不比進步,影響員工不斷改進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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