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畝玉米遇旱災 保險理賠起爭議

近年來,受氣候變化、旱災、水災、冰雹災害等自然災害的影響,給農業生產帶來極大的危害,讓不少農民朋友遭受到大量的經濟損失,對此越來越多的農戶開始選擇購買農業保險來規避風險。最近,家住澄城縣城的侯女士給《東秦百姓》欄目打來電話說,自己承包種植的70畝玉米在去年遭受了旱災,自己在早期也給這些玉米購買了農業保險,但在後期保險索賠的時候和保險公司發生了爭執。

70亩玉米遇旱灾 保险理赔起争议
70亩玉米遇旱灾 保险理赔起争议

3月16日上午,《東秦百姓》欄目記者來到了澄城縣交道鎮勸母村見到了候蘇萍,她說,眼前這一大片的土地是自己兩年前以每畝近200元的價格從村民手中整合承包的,去年在這片70畝的土地上種植上了玉米,並且在去年的6月下旬給這70畝的玉米地買了農業保險。

70亩玉米遇旱灾 保险理赔起争议

土地承包人 候蘇萍:當時我去了幾個部門問了,人家說中華聯合負責交道鎮的農業保險,我自己就去他公司辦的保險,當時工作人員給我說,你辦(保險),到時候絕收一畝地賠付400元,咱交道這塊本來就旱,趕緊給你辦上。我說能行,我很高興,當時就辦了。

候蘇萍說在辦理完保險之後,玉米前期的長勢情況還是挺好的,一直到8月份抽穗期的時候也已經結穗,但在9月份就有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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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 候蘇萍:9月10日左右我到地裡一看,這就沒有(玉米)粒。我就趕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我說我這玉米我看不行了,你趕緊過來給我看一下。

一個星期後的9月18日,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工作人員曾去候蘇萍的玉米地做了取樣調查,說具體的賠償事宜還得等待農業部門和氣象部門的鑑定之後才能確定。為此,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裡,候蘇萍就一直在和中華聯合保險的工作人員溝通賠償事宜,最終保險公司給出的結果是:按照幼苗期的賠償標準每畝120元來進行賠償,並且賠償款也打入了候蘇萍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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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 候蘇萍:之前保險公司說的是,你必須簽字認可我才會給你打(賠償款),最後是沒簽字,沒有公示,我們也沒有認可,錢就給我打了,說我是絕產。條款我也看了,絕產分三個階段,三個階段寫的很清楚,我就問他,我5月份種的玉米,9月18日算不算幼苗期,然後我不明白,他說氣象局、農業局、哪裡哪裡的專家,鑑定結果說我這個就是按照幼苗賠償,真正說不下個條條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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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蘇萍說,對於中華聯合保險公司給出的理賠她並不能接受,按照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玉米種植賠償條例規定,如何賠償分幼苗期、抽穗期、成熟期三個生長階段進行理賠,每一階段也有相應理賠標準,候蘇萍說自己的玉米已經抽穗結棒,應該按照成熟期的標準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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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記者和候蘇萍來到了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見到了負責人關濤,他說,澄城縣氣象部門給出來的氣象信息顯示,從2019年的5月開始就已經出現了旱情,在整個玉米的生長期都處於乾旱,所以他們只能按照玉米幼苗期的低於40%賠償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每畝地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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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分公司負責人 關濤:根據鑑定結果,玉米從5月份已經開始受損了,已經受災了,所以那個賠付只能從5月份那個生長期來算。

對於負責人關濤的說法,候蘇萍說從中央、省、市、縣都有對農業保險進行了補貼,這70畝玉米保險,自己也繳納了210元保費,國家補貼840元,一共1050元實實在在的進了中華保險公司的口袋,自己近於成熟期的玉米,按照幼苗期的賠償標準進行賠付,她還是要繼續討一個說法。

70亩玉米遇旱灾 保险理赔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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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 候蘇萍:我給保險公司交了費,保險公司是一個營業性的單位,你們不是慈善機構,你是盈利性的機構,我給你們交夠保費,你現在理賠結果不給我一個明確的鑑定報告,你說(2019年)5月份已經乾旱了,我(2019年)6月份交的保費,這太荒唐了,我不接受這個,我還是要維權到底。

對於此事,《東秦百姓》將繼續予以關注。

《東秦百姓》記者:曹盼盼 南鑫

初審:韓林

終審:高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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