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的權利“有點大”,福鼎檢察廉政風險防控有乾貨


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的權利“有點大”,福鼎檢察廉政風險防控有乾貨


檢察官:你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造成多人的經濟共計損失155萬餘元,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犯罪嫌疑人:嗯,我認罪,處罰能輕點嗎?

檢察官:根據法律規定,你自願認罪,對我們的量刑建議也接受的,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給予從寬。本案,我們擬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的量刑建議。律師你覺得呢?

值班律師:檢察官的量刑建議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是合理的,你可以自願做出選擇。


犯罪嫌疑人:我聽說都是法院判決,檢察官量刑建議,有用嗎?(滿臉疑惑看律師)

值班律師:現在法律修改了,檢察院的對於認罪認罰的量刑意見,有法律支持。有用的。


犯罪嫌疑人:(自言自語)檢察官的權力“有點大”!


檢察官:認罪認罰從寬,不是權力,是檢察官的司法責任。既然是責任,就有監督制約。我們福鼎市檢察院有專門的規定。你的案件,是我們執行這項規定的第一個案例。具體的,我會讓值班律師查閱我們的規定,並向你解釋。


犯罪嫌疑人:啊,你們有規定,那太好了。


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的權利“有點大”,福鼎檢察廉政風險防控有乾貨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司法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發揮著有效懲治犯罪、提升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提升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

為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正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強對檢察權運行的監督,近日,福鼎檢察院經檢察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公佈施行《福鼎市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廉政風險防控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的權利“有點大”,福鼎檢察廉政風險防控有乾貨


福鼎檢察堅持“邊辦案、邊監督、邊完善”工作思路,“全面、及時、有效地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首創“廉政風險防控”監督機制,做好案件質量風險防控,最大限度發揮制度功效,切實履行檢察刑事案件主導責任。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檢察人員在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中,是否嚴格執行法律、司法解釋、規章制度,落實司法責任制,遵守檢察工作紀律等情況實施的監督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的權利“有點大”,福鼎檢察廉政風險防控有乾貨

這是福鼎檢察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一小縮影

從以下方面開展防控:

強化廉政教育。長期持繼深入開展司法辦案廉政教育,引導檢察人員認識自身面臨的廉政風險,增強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規範權力配置。制定完備的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權力清單,明確職責權限,各主辦檢察官在職權範圍內依法辦案。對規定屬於檢察長(分管院領導)審批決定或檢委會決定的事項,嚴格按照程序審批、決定。

強化自我約束。承辦檢察官應在審查報告中寫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情況、理由,並進行廉政承諾;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態度不堅決的案件,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可以製作同步錄音錄像;對量刑結果的計算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公開,如在審查報告、量刑建議書、公訴意見書公開或與犯罪嫌疑人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公開說明。

加強案件監管。業務部門負責人要加強案件日常監督,檢務督查應定期對檢察官辦理的案件進行抽查,發現檢察官在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檢察長(分管院領導)可以根據需要抽查,或者指派其他檢察官審查。

接受外部監督。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堅持與監察機關、偵查機關、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要聽取監察機關、偵查機關、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意見建議;應當按照規定公開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書,接受社會監督。


《制度》還進一步簡化認罪認罰案件內部審批程序,從最大限度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上著力,明確員額檢察官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權限,並制定權力清單,在流程上規範,在風險上提示,在運行中制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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