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旅游企业恢复“省内游”业务

连云港旅游企业恢复“省内游”业务

连云港旅游企业恢复“省内游”业务

为稳步推进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关于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3月19日起我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将恢复经营省内旅游业务。

为确保我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安全有序的开展省内旅游业务,市文广旅局要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一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如车辆严格消毒,随车人员包括导游、司机、游客测量体温,及时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等,让游客游的安心、放心、舒心。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和驾驶人员,确保游客出行安全。


三是组织省内旅游活动前,要向各县(区)文旅主管部门报备游客名单,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团队信息,并要求各县区文旅主管部门做好核查监管工作。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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