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纪委监委“双向机制”提高纪检监察指标体系统计工作水平


近日,为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业务指标体系统计分析工作要求,提高全区纪检监察业务指标体系统计工作水平,甘州区纪委监委在系统内下发《关于做好指标体系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指标报送“双向机制”。

一是业务部门主动“报”。纪检监察业务指标体系统计分析工作覆盖区纪委监委11个内设机构和区委巡察办、23个乡镇、街道纪委及10个纪检监察组,囊括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2类9方面146项指标。《通知》分别明确了45个业务主体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要求每个业务主体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0日主动上报开展工作的各项指标,由区纪委监委案管部门统一接收汇总,逐级上报。

二是案管部门跟进“督”。区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对接收的45个业务主体报送的业务指标进行审核,既对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性审核,又进行准确性真实性把关,并对指标体系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主体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对不按时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等影响指标体系统计分析工作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能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我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区纪委监委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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