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6人因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被查處

宜春6人因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被查處

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宜春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1、上高縣翰堂鎮廣坪村違規虛報套取新農村建設項目資金問題。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廣坪村通過重複報銷新農村建設路燈款票據、偽造新農村建設改水改廁受益農戶花名冊等手段,虛報套取新農村建設項目資金11.3萬元用於村集體其他支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鍾義才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此外,鍾義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3月,鍾義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宜豐縣新莊鎮南垣村違規套取扶貧領域補助資金問題。2017年至2018年,南垣村違規套取耕地地力補助和冬春救助資金6.4萬元,用於村集體其他支出,南垣村村委會主任姚新球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1月,姚新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奉新縣澡下鎮白沙村村委幹部毛清元虛報冒領冬春救助款問題。2018年,毛清元利用職務之便,以其妻子陰某愛的名義虛報冒領冬春救助款1000元,用於其個人家庭生活開支。2019年12月,毛清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袁州區蘆村鎮副鎮長邱堅、民政所原所長張紅等人扶貧領域工作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12月,蘆村鎮時任民政所所長張紅,違反程序規定將不符合冬春救助對象條件的村民黃某勇、袁某發申報為救助對象,致使黃某勇和袁某發分別違規獲得冬春救助款1800元、1500元,造成不良影響,張紅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分管副鎮長邱堅審核把關不嚴,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1月,邱堅、張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樟樹市黃土崗鎮黃銅村民兵營長付秋如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付秋如在結對幫扶貧困戶李某華期間,明知李某華未按要求進行危房改造,沒有及時制止,也未向鎮政府報告該情況。李某華的危房改造項目後未能通過驗收,已發放的補助資金無法收回,造成不良影響,付秋如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12月,付秋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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