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私自賣房還債,我該怎麼辦

近兩年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重慶等多地都出現“套路貸”的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向放貸機構借過款,但通常在短短几個月內,債務就滾雪球般飛漲數十倍。有的借款人最初只借了幾萬元,最終卻被逼不得不還數百萬元;有的因款期已過,遭遇野蠻催債,最終依據“違約協議”的約定,不得不交出抵押的房產。這種偽裝成民間借貸的詐騙行為,處處披著“合法”的外衣,整個騙局環環相扣,受害人往往損失慘重,甚至家破人亡,對整個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今天走進《律師幫幫忙》節目尋求幫助的劉先生,家中來人催債,才知兒子借款未還,劉先生名下的唯一房產,竟已經被偷偷過戶抵押,面對冒名頂替的神秘房主,疑似造假的贈與協議和莫名背上的鉅額債務,劉先生家中唯一的房子,還能保得住嗎?北京浩雲律師事務所吳寶明律師吳濤律師,將在節目中為劉先生支招,幫其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兒子私自賣房還債,我該怎麼辦

案例回顧

從2019年1月開始,家中陸續有人上門催債,劉先生起初以為是兒子生意失敗,需要資金週轉,便先後幫忙還了好幾萬元。直到一通催債電話打來,劉先生瞬間慌了神。電話那頭的催債人一再質問,既然劉先生的兒子已經抵押房子貸了款,為什麼依舊不肯還錢。

劉先生完全不敢相信電話的內容,家中房產一直在自己自己名下,從未過戶給兒子。第二天,劉先生帶著半信半疑的態度,慌慌張張的跑到房產交易大廳,對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查詢。查詢的結果,讓他的心徹底涼了。更讓劉先生渾身發冷的是,不僅房產沒了,而且還欠著典當行300多萬元的債務。

兒子私自賣房還債,我該怎麼辦

六神無主的劉先生,趕緊找到兒子詢問情況。原來,兒子因為欠下鉅額債務、無力償還,就打起了房子的主意。隨後,還找人冒充劉先生,將房子過戶到了自己名下。就這樣,在用房子抵押借款200萬後,又將房子抵押給典當行獲得了315萬。

據劉先生出示的房屋抵押權登記信息表中可以看到,劉先生的兒子在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後,分別於2019年的1月和2019年的3月,將房屋抵押。分別獲得200萬元和315萬元。按照劉先生所說,其子持有的房屋贈與協議不是真實的,過戶手續也是有人冒名頂替他之後辦理的,那麼,房屋隨後進行的兩次抵押,又是否有效呢?讓我們看看兩位律師怎麼說。

律師支招

兒子私自賣房還債,我該怎麼辦

在梳理案情經過後,吳濤律師認為,劉先生遭遇的這件事,疑似套路貸案件。面對這樣的情況,律師表示,劉先生要想保住房產,一定要積極行動起來。

當初在辦理抵押登記的時候,是有人冒充劉先生的名義,把房子過戶到兒子的名下,在這個過程當中,存在嚴重的法律瑕疵,從法律上來說,如此辦理的擔保合同或者是買賣合同,都可以被確認為無效合同,在這樣的條件下辦理的房地產變更行為是可以被撤銷的。如果,劉先生的房屋還沒有經過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話,從程序的角度來說,是可以通過法律程序,把房屋儘快追回來。

後續,劉先生還可以採取到公安機關直接報案的方式,當公安機關介入偵查之後,會將整個案件的情況查的水落石出,如果真的涉及套路貸的行為,那麼這些熱也將依法受到制裁。

吳濤律師表示,劉先生需要儘快起訴到法院,申請法院對涉案房屋進行保全,因為一旦進行司法保全後,房屋不會

轉移到其他人的名下,一旦撤銷不動產抵押或者擔保或者過戶登記的話,房子自然就回到劉先生的名下。對於後續民事訴訟的主體,需要到不動產登記大廳進一步核查,看清合同的主體再進一步確定起訴的對象和起訴的原被告主體的身份問題。

兒子私自賣房還債,我該怎麼辦

結合劉先生的情況,吳寶明律師表示,現在擺在劉先生面前的路有三條。

首先要撤銷對兒子的贈予協議,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在房屋辦理過戶登記的過程中,房產登記部門沒有盡到審慎的審查義務,存在一定的過錯,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由法院認定房產過戶的行為無效。之後可以通過調取相關的合同,提起民事訴訟進一步維權。再有就是,劉先生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這裡需要提示的是,如果房產存在善意取得的情況,那麼對於後續房屋的返還以及合同確認無效都會有一定的障礙。

後續報道

節目錄制結束後,欄目組編導帶著種種疑問,來到了劉先生的家,見到了他的兒子。對於當初頭腦發熱的行為,也是悔不當初。

目前,劉先生已經委託了節目組的特邀律師,決定採取法律手段解決眼下的大麻煩。劉先生的遭遇讓人揪心,希望在律師的幫助下,這場噩夢能夠儘早結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