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相信有不少人都瞭解到關於尋釁滋事的調解問題比較常見,在司法實踐中,根據法律規定,一旦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則關於量刑部分被告人是不可以與受害人自行和解的。
尋釁滋事可以調解嗎
可以。尋滋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尋求受害人的諒解,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可能會通過調解書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此外,尋釁滋事罪一旦被公安機關立案,關於起訴、量刑部分犯罪嫌疑人則不可以私下和被害人進行調解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可能會減輕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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