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對單檢察” 刑事執行監督更加精準化

浙江檢察網寧波訊 “交付執行這一條沒有問題,再檢察下一條......”3月25日,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檢察官捧著一疊“賬單”,正在細細核對刑事執行檢察的日常監督工作。

自2019年以來,針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點多、面廣、事雜、線長等工作特點,奉化區檢察院積極探索刑事執行“清單化”監督方式,通過“對單檢察”讓監督更趨精準。尤其是疫情期間,在幾乎全員參與防疫的情況下,“對單檢察”讓該院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開展起來更加有條不紊,兼顧得當。

奉化區檢察院以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涉及的羈押期限審查、刑事執行違法違規、監外執行違法違規、財產刑執行違法違規等幾大塊內容為列表框架,對此進行逐條拆解分析,列明65項實踐中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具體事由清單,探索以“清單化”的監督方式推動破解“監督難”的問題,著力提升監督效能。

在開展日常檢察中,檢察官主要以該65項清單內容為重點排查對象。其中,依託駐所檢察室,重點深入檢察羈押場所相關設施設備以及監管活動,定期排查入所出所、交付執行等羈押場所內的45項清單事由,全流程對照監督,確保檢察無死角;同時藉助社區矯正檢察官辦公室,利用APDA 智慧檢察系統進行網上巡查,重點關注調查評估、矯正交付、監管教育、變更、終止各階段清單中列明的20項事由,針對可疑問題立即開展線下初核,確保線索清查及時有效。

針對“對單檢察”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奉化區檢察院建立了相應的線索管理機制,根據線索初查情況進行分類辦理,由專門承辦人進一步調查核實,嚴格辦案流程,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全面、客觀、依法審查,並對已提出的監督意見進行全流程跟蹤監督,形成規範的卷宗材料。案件辦結後,按照“一案一檔”及時歸結,真正實現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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