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一款重疾險的好壞,外行人也能看懂的

經常聽到不少朋友說。

保險合同怎麼那麼難懂啊,各種術語,不說人話,看上去都”差不多“

我聽完忍不住笑了。

確實,要讓一個不是從業的朋友去硬看一份合同。

是很難get到哪些該重點關注,哪些沒那麼重要。

再加上,現在保險公司營銷都很厲害。

業務員都把自己家的產品誇讚上了天。

這就讓作為普通消費者的你,更難搞明白自己到底買的好不好、對不對...

所以今天,小番茄來幫大家捋一捋思路。

讓你用最快的速度,具備評估一款重疾產品好壞的專業知識。

先不多說,上公式:

1、重症責任>中/輕症責任

為什麼重疾險叫做「重大疾病保險」

而不是叫做“中等疾病保險”?

顧名思義。

從疾病嚴重性以及後續對生活造成影響的嚴重程度上。

「重症」是影響和破壞程度最大的。

「輕症」是影響和破壞程度較小的。

所以衡量一款產品好壞。

請優先抓主要矛盾,看「重症」責任好壞。

我們都知道。

國內的所有重疾險,重症至少會包括以下25種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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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紅色的這六種佔了所有重疾發病率的94%

而圖中的這25種,佔據所有重疾發病率的98%

因此,相對於更多的疾病的數量。

疾病的定義和賠付條件的約定才更需要關注。

你可能會問。

這麼常識的問題,還需要說嗎?

還別說。

現在的產品廣告百花齊放,都喜歡比次數多少。

一不小心,就容易掉進坑裡。

比如之前聊的X邦的欣悅一生重疾險。

雖然價格不算便宜,看上去是應該能支持多次賠付的價位。

但其實。

它的重症,叫做「第二類疾病」

只能賠付1次

它的輕症,叫做「第一類疾病」,可以賠付7次,還有隱形分組。

很遺憾,它沒有中症。

輕症前兩次賠付比例很低,僅賠付20%保額。

市面上很多產品輕症可以賠付45%保額。

最關鍵是。

而一個人患7次輕症的幾率是極低的。

通常3-4次輕症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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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重疾多次賠付。

你需要單獨加錢。

而且即便加了錢,產品的分組還不合理。

不僅癌症沒有單獨一組。

癌症還和另外兩個高發重疾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分在了一組。

變相降低了第二次賠付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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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說,要是不是專業做這個行業的。

要你記住重、中、輕分別是啥意思已經很難了。

這時候不同公司叫法還不一樣。

想及時閉坑,真的是挺不容易。

2、重症的好壞,請記住這三個指標

重疾險的好壞,不是看病重數量多少那麼簡單。

並不是越多越好。

有些是拿出來湊數用的。

那應該重點關注什麼指標呢?

請重點關注:

「惡性腫瘤」

「急性心梗」

「腦中風」後遺症責任

因為從理賠數據的角度來看,這三類疾病,是佔比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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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好的產品。

這三類最高發疾病的都可以支持多次賠付,而且限制條件還少。

說到重疾這麼看,不得不吐一句真言。

外行總喜歡拉個表格對比疾病數量。

內行人,其實看的是得病概率。

關注的是:

哪些責任“最值”,

哪些責任是拿來“湊數”的。

先看2018年泰康人壽的理賠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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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兩句話概括:

惡性腫瘤發病率和理賠率最高,尤其女性。

男性還要關注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

對應到保險責任:

癌症是對身體所有部位發生的惡性腫瘤的統稱。

而且癌症還會復發、轉移,所以癌症多次賠付對女性非常重要;

多次賠付的間隔期越短越好(最短3年)

而男性至少也要選擇癌症單獨分組的產品。

否則如果年輕時賠過癌症,等歲數大了。

所有跟癌症分在同一組別的重大疾病都賠不了了。

3、輕中症責任,要怎麼看?

當把重症責任好的產品篩選中出來,抓完主要矛盾之後。

可以關注一下輕、中症責任。

據我觀察。

大部分重症責任優秀的「多次」賠付重疾險,輕/中症責任都也很優秀。

反之也成立。

那一些重疾責任不太好的產品。

通常沒有中症,輕症賠付比例也很低,甚至有些高發疾病並不涵蓋。

什麼是輕症責任呢?

簡單來說也就是,如果還沒有達到重大疾病的理賠標準,

但是符合這些,疾病早起的某些症狀。

保險公司就賠你一部分保額,

同時,沒交完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

這份合同還是繼續生效,

將來得了別的“輕症”、“重疾”,照賠不誤。

然鵝,因為輕症的賠付標準沒有統一的規定。

所以高發輕症賠不賠、賠多少,怎麼賠,全看保險公司的心情。

如果一定要給點提示,那就是關注是否涵蓋高發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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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的重疾險,高發的輕症責任都會包括。

而且從輕症理賠標準才能看出保險公司的誠意。

比如要命的腦中風後遺症對應的輕症,叫輕微腦中風:

A公司要求胳膊舉不起來才能賠,

B公司只要求胳膊不能負重就可以賠,

C公司啥要求都沒有,確診180天后就賠。

別以為這點差別不是事兒。

真的發生這樣的風險,這一點點差別就決定了,

是可以得到10多萬的賠付,

還是要苦逼地繼續交保費。

輕症有分組的,有不分組的。

當然肯定是,輕症不分組的優於分組的。

輕症有賠20%保額的,有賠60%。

當然肯定是,輕症賠付比例高的,優於賠付比例的低的。

但是,香港重疾險不是這個邏輯了。

輕症會佔用重疾保額,而且不會得了輕症不會豁免全部保費。

為啥?點 複習。

輕症有賠1次的,有賠7次的。

這個的話,就不一定是越多越好了。

因為一個人不太可能同時得6、7種輕症。

與其放那麼多次。

不如前幾次賠付比例高一些,來的實際。

總之。

輕症、中症,前60歲前首次出險額外贈送保額等等。

都不是重點,只是錦上添花。

還是那句話。

外行人看數目,內行人看概率。

4、身故責任要不要?

說到重疾險的身故責任。

我發現很多朋友特別容易陷入主次不分的誤區。

比如說,有些朋友會說:

我不打算給父母留錢,自己也不準備要孩子。

所以不要帶身故責任的重疾。

這種需求和心情,可以理解的。

但實際的情況是這樣子的。

考慮買重疾險的初衷是,希望責任儘可能全面。

將來得病能夠得到賠付,有錢治病,有錢康復,有錢過日子。

但是支持重疾多次賠付。

涵蓋癌症二次賠付的產品,大多數會自帶一個身故責任。

相當於是一個壽險的責任。

也就是如果保障期間一直健健康康沒有得病。

最後壽終正寢了,也至少會賠付你一次。

或者是突發心臟病猝死,沒有達到重疾標準,也會賠付一次。

但這都不是重點。

有壽險責任,只是說你有獲得身故賠付的權利。

重點還是這份疾病保險本身。

對於你來說,如果得病了能不能賠付,能賠多少,責任全不全。

不能因為本著不給別人留點什麼。

於是去把自己的保障大打折扣。

這樣做,本末倒置了。

5、大公司、小公司的問題

說了很多次了。

對於消費者來說,重疾險的好壞、賠不賠錢、賠多賠少。

賠的時候鬧心還是順心。

跟它是什麼公司、公司每年花了多少錢請明星代言打廣告。

沒有半點關係。

跟你最主要關係的,還是條款和合同。

更何況。

你以為的“大公司”就真的是“大公司”嗎?

大小公司的問題,具體戳 複習。

最後想說。

有些東西,時間會證明。

但代價卻很大。

總結一下,只要預算可以承受。

一定選擇保終身、重疾多次賠付的產品,尤其要注意高發疾病的理賠要求。

由於癌症理賠率最高。

女性務必關注癌症多次賠付的責任,間隔期最好選只有3年的。

二次癌症限制條件少的產品。

男性還需要重點關注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

總之,買任何商品,都得有個參照物。

先知道最好的產品是什麼樣子的,

再根據自己的消費能力。

選擇最適合你的。

最後附上一份多次賠付重疾對比表。

供參考。

如何評價一款重疾險的好壞,外行人也能看懂的

作者Kris:

R&F創始成員,資深保險經紀,金融碩士,簽約作者,終身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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