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深度聚焦八类问题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落细

福山区:深度聚焦八类问题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落细

“你们单位去年评责评廉的结果很不理想,希望能够知耻后勇,深刻自查、反思、整改。”这是福山区纪委同志日前与某部门负责人的一次谈话。如今在福山区,这样的“咬耳扯袖”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工作常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福山区制定了专门实施办法,结合地区工作实际,着重突出三重工作、重点工程推进不力,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不良影响,年度工作综合评定结果落后,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评价较差,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纪律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被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等8类适用情形,并分别明确了68个责任单位和具体分工,真正将“第一种形态运用”落实到具体的事情、卡实到每一个部门。

“用好‘第一种形态’,党组织责无旁贷、承担主责,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谈,不仅频次多了,我们管党治党的意识和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福山区高疃镇党委书记潘明说。为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有效落实,福山区把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工作调度、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和信息管理系统,从问题收集、规范处置、线索报告、结果备案4个方面作出详细要求,形成了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实时监督、动态督办的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把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起来、落到实处。

据统计,第一季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99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4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42人次,限期整改2人次,责令检查14人次,通报批评20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各类处置措施得到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直抵各处“神经末梢”。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王进 蒋文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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