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一男子順路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被索賠45000元

3月25日,一起因搭乘無牌無證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糾紛經仁懷法院第四人民法庭法官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


遵義:一男子順路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被索賠45000元

2017年7月21日,原告陳某搭乘被告蔡某(無駕駛資質)駕駛的摩托車行駛至三合鎮街道社區時發生交通事故。原告陳某受傷入院,產生醫療費等各項費用近10萬元。雙方就事故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陳某訴至法院。經法官主持雙方調解達成一致協議:由被告蔡某支付原告陳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45000元。


遵義:一男子順路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被索賠45000元

法官釋法:該案中,原告在明知被告無證駕駛的情況下仍選擇搭乘,被告則明知自身無駕駛資質的情況下礙於情面搭載他人,雙方均存在過錯,均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建議廣大市民朋友在選乘交通工具出行時,應當選擇合法的運營車輛,若乘坐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的交通工具發生事故,雙方均要擔責;駕駛人員應當為他人安全考慮,若無資質或雖有資質但駕駛技術還不嫻熟,最好拒絕他人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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