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只雞價值15000!莆田“愛鳥周”第一案開庭!

這雞不是普通雞,是野生山雞!

N海都記者 黃義偉 通訊員 姚丹


3月27日上午,涵江區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白鷳)案,該案也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莆田市首例涉野生動物刑事犯罪案件。

2019年11月21日,涵江人林某、黃某駕車前往莊邊鎮某村山上,林某用氣槍獵殺三隻“山雞”,後由黃某撿拾放進編織袋。次日凌晨,林某、黃某在返回途中被民警查獲。經鑑定,所獵殺的三隻“山雞”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鷳,價值共計人民幣15000元。

3只雞價值15000!莆田“愛鳥周”第一案開庭!

白鷳「網圖」


白鷳屬鳥綱雞形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雄性體白色,長100-119釐米,雌性通體橄欖褐色,長58-67釐米;多繁殖於中國、緬甸、泰國和中南半島等地,因其食用有補氣健脾之效,往往成為非法狩獵者窺獵的目標。

法庭審理過程中,林某、黃某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並表示對獵捕野生動物白鷳而觸犯刑法的行為十分懊悔。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說,野生動物是珍貴的自然資源,具有生態、科學、歷史、美學、文化等多重價值。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不但容易造成生態失衡,同時也給公共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在自然生態系統中,鳥類是重要組成部分,其對於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物種多樣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涵江法院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力度,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保護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的意識,共同維護生態環境平衡。

小貼士:

海都君瞭解到, “愛鳥周”源於1981年,設立的初衷是保護遷徙於中日兩國間的候鳥。

1992年國務院批准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法規形式正式命名確定“愛鳥周”。

1993年9月8日實施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將每年的3月25日至31日定為福建省“愛鳥周”。

本屆“愛鳥周”的主題是“同心呵護鳥類,共建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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