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就一定會被叛決離婚嗎?


律師解答:

分居兩年就一定會被叛決離婚嗎?


分居兩年之後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不一定叛決離婚,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叛決。很據《婚姻法》的規定,叛決離婚的條件是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但感情破裂的判斷是比較主觀的,作為法官而言,可以根據雙方,可以根據婚姻關係中婚姻基礎,婚後生活等各個方面來考慮。並不是說分居兩年之後提起訴訟離婚法官就一定會叛決離婚。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分居兩年以上不能自然解除婚姻關係,必須要經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才能解除婚姻關係。其次,要明確分居的原因,只有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經過調解無效,其夫妻感情明確已經破裂的才會被叛決准予離婚,如果是因為工作,學習等原因不得已導致的兩地分居,或者因為住房原因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的,即便分居了兩年以上,也不能單憑分居時間來叛決離婚。最後,夫妻分居已經滿兩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確已經破裂或經調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則不能認為已具備准予離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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