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三强化”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长汀县“三强化”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企业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做好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的同时,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提请政府关闭。

三是强化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实现隐患闭环管理。下大力气抓好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检查与执法、发现隐患与整治隐患相结合,及时整改到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一矿一档”,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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