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個稅務問題,答覆都是:不需要!

問題一

我公司2019年出現了一批資產損失,包括存貨損失、壞賬損失等,請問是否還需要留存備查專業技術鑑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答覆:

不需要。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規定,企業稅前扣除資產損失不再留存專業技術鑑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損失的書面申明。

問題二

由於今年新冠疫情影響,我公司屬於餐飲企業,符合增值稅免稅行業,請問我們今年免徵增值稅開具免稅發票是否需要去稅局備案?

答覆:

不需要。

參考1:

《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參考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第二條:納稅人按照8號公告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有關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適用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在辦理消費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相應欄次。

問題三

我公司屬於建築行業,2019年存在一些簡易計稅的項目,請問是否還需要提前去稅局備案後才可以享受增值稅簡易徵收?

答覆:

不需要。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

關於取消建築服務簡易計稅項目備案提供建築服務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再實行備案制。以下證明材料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改為自行留存備查:(一)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留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二)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留存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問題四

我公司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異地提供建築服務,經常出現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情況,請問還需要在異地預繳增值稅嗎?

答覆:

不需要。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六條規定:

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本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問題五

我公司屬於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規定,請問還需要去稅局備案嗎?

答覆:

不需要。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五、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七、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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