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增强型基金命名中的“增强”是否有误导嫌疑?

目前国内公募基金公司发行了共有一百多只指数增强型基金,目前表现整体来说确实有不少超过跟踪的指数表现(国内相关基金可参考的业绩表现时间都还比较短),但并不是全部叫指数增强的基金都超过了跟踪指数的表现,而且做专业投资的都知道,过去的表现不代表未来,今天超越了指数明天可能就落后指数,因为指数增强型基金的配置中增加的主动管理的部分其实是把双刃剑,既然世界各国长期的数据已经表明很多主动管理型基金长期跑不赢所跟踪的指数,那又如何保证增加的的这部分主动管理能一定起到正面作用,或者说增强的作用?

个人认为增强型这个叫法足以误导一些非专业的投资者,从普罗大众对增强这个词的一般理解来说,增强是一个褒义词,不然为什么基金公司不给该基金起名为指数削弱型?从实际运作中,因为所谓的指数增强型,增加了一定比例的主动管理,所以跟踪指数的功能实际上是削弱了。但基金公司没有给基金起名叫指数削弱型的,这足以说明基金公司是有希望利用“增强”这个词的褒义性来吸引投资人的。

基金公司想吸引投资人无可厚非,但误导投资人就不可取了。从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来说,监管层对公募基金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应该大于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因为私募基金的投资人首先需要是合格投资者,对这些合格投资人的假设里面包括这些投资人有更好的投资知识,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所以相对来说公募基金的投资者更需要受到保护。

从2019年开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正式生效,该指引对私募基金命名做出详细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中有几项明令禁止出现的字眼,包括: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保本”、“稳赢”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与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指引无疑对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防止私募基金投资者被误导起了很好的正面作用。但监管层忘了还有更多更需要保护的公募基金投资者了吗?希望协会也能尽快规范公募基金的命名,让这种所谓的“增强”类的字眼尽量减少对广大的缺少专业投资知识的普通公募基金投资人的误导。


指数增强型基金命名中的“增强”是否有误导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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