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發行H股一般性授權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157 證券簡稱:中聯重科 公告編號:2020-024號

證券代碼:112805 證券簡稱:18中聯 01

證券代碼:112927 證券簡稱:19中聯 01

證券代碼:149054 證券簡稱:20中聯 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3月3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發行H股一般性授權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為了在發行任何股票時確保靈活性並給予董事會酌情權,董事會建議獲得股東的一般性授權。此一般性授權將授權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之人士)分別可配發、發行及處理最多現已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20%的股份。具體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授權董事會在授權有效期內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需要,決定配發、發行及處理新股(包括但不限於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及附有權利認購或轉換成股份之其他證券等購股權),及決定配發及發行新股的條款及條件,包括以下條款:

a 擬發行的新股的數目;

b 新股的定價方式和/或發行價格(包括價格區間);

c 發行新股的發行對象;

d 募集資金的投向;

e 開始及結束髮行的日期;

f 向現有股東發行的新股的類別及數目;及

g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該等權力的建議、協議及購股選擇權。

(2) 董事會根據上述授權批准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及發行的外資股新股的面值總額不得超過於通過本議案的日期本公司已發行的境外上市外資股的百分之二十。

(3) 授權董事會於根據上文(1)段行使權力時將本公司的註冊資本增加至所需的數額。

(4) 授權董事會為完成配發、發行及上市新股審議批准並簽署必要文件、辦理必要手續、採取其它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向有關監管機構遞交的與配發、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定文件;授權董事會根據監管機構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關的批准程序,根據監管機構要求,對簽署文件進行修改。

(5) 授權董事會在新股配發及發行完成後,根據本公司新股配發及發行的方式、種類、數目和新股配發及發行完成時本公司股權結構的實際情況,對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關內容作出適當及必要的修訂,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結構、註冊資本根據此項授權而產生的變動。

(6) 同意董事會在獲得上述授權的條件下,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將上述授權轉授予公司獲授權人士共同或分別簽署、執行、修改、完成、遞交與認可、分配或發行一般性授權項下股份相關的一切協議、合同和文件。

(7) 除董事會於相關期間就發行股份訂立或授予發售建議、協議或購買權,而該發售建議、協議或購買權可能需要在相關期間結束後繼續推進或實施外,上述授權不得超過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為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較早的日期止的期間:

a 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後十二個月;

b本公司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之日;及

c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回或修訂本決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此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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