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梁治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经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治平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职务侵占罪 眉县 梁治平